杜絕惡的根源

違規的士泛濫,澳人早心惡痛絕。儘管當局加強打擊,惟打極都有,少數害群之馬不但冇收儉,更由“兜客、拒載、濫收車資”升呢為“ 性騷擾、禁錮、勒索”。不少評論甚至官方都指出,現行“的士規章”過時,漏洞甚多,姑且不説執法難,罰了又如何?早前出事的司機,便錄得多次違規紀錄,每次都只罰款一千元了事,毫無阻嚇力可言。新“的士規章”法案有針對性的措施建議,如加強罰則、GPS、錄音等,無疑可解決部分問題,但不夠徹底。 

違規的士持續惡化,禍因之一是數量不足,求過於供,自可吊高來賣;利字當頭,衍生種種亂象。有的士團體擬今年推出“優質的士”團隊,標示良好司機,冀保乘客安全,也救的士形象。其出發點好,值得支持。問題是,供不應求,有車便侷住上,哪有時間、機會去選擇優質的士?故的士數量夠不夠是關鍵問題。 

的士服務無關國家安全,也非超大投資或敏感行業,最佳做法是市場運作,實際操作雖不中亦不遠矣,所以的士數量應由市場話事,但特區政府一直採“競投發牌制”,即官員握住了“供應”的話事權,人為干預了市場,致效益低下,儘管這應有一定的客觀標準,如多少人口、旅客便應有一部的士等,但政府從無詳細解説過政策背後的數據、理據。交通局只於2016月6月回應議員書面質詢時稱,截至該年3月底,澳門有的士1,300多輛,預計2017年將增至 1,600輛;結合研究數據、實際環境及客觀營運條件,得出澳門合理的士數量介乎 1,500至1,700輛之間。問題是,按交通局資料,截至今年首季,澳門有黑的1,495部、特的91部,即現有的士數量已到政府所指的合理範圍,但違規的士嚴重,顯示整體數量仍不足。 

我們現在見到,政府話加就加,話投標就投標,但的士數量、牌照年期、底價多少等並無詳細解説,哪為何只加一百、二百五十新牌,而不是二百、三百?為何是八年,不是五年、十年?這似是拍腦袋式思維,並不科學。事實上,政府官員並非業界或前線,坐在辦公室或者看數據,確難掌握市場脈絡,決策真有難度。再者,就算政府有科學數據,説明有增加的士牌的必要,但招標程序需時,加得來市場又可能變化了。更致命的弊病在於,現的士牌價高者得,除六百多部永久牌之外,還有限量、限期的,間接催生的士牌的投資性,甚至奇貨可居(現時一個永久牌要六百多萬)這完全偏離了的士應有的公共交通本質,大大增加經營成本。 

車主與司機利益也有分配問題,的士亂象多少就由投標限牌而起。遺憾政府過去言之鑿鑿,説要修法去投資化的承諾“走數”,現法案建議的公司制,對政府行政無疑最方便,但解決不了投標、限量所衍生的弊端,更有被大公司壟斷、扼殺個人司機生存空間的擔憂。 

窮則變,變則通。以今時今日的科技,應有新的的士營運方式,配合社會發展,可以是被政府一棍打死的uber,可以是網約的,也可以是概念接近於台灣“揸者有其車”的形式。uber、網約的在澳門被棒殺,撇除背後利益問題,主要是法律、保險、駕車者資格及監督,這四項都是可以解決的技術性問題,只要通過適當的資格考試、註冊,車輛登記、驗測,以及如“的士規章”法案所提的監管新措施等,合格者都可以揸的士,其好處在於不用投標及受牌照數量影響,的士成本降低,能駕駛的士者、的士數目有望增多,可因應市況而決定,是否、何時提供服務,較迅速應對,由市場話事。另一方面,若有充足的士服務供應,便可通過市場、競爭的力量去改善服務,減少違規情況。公司及個人亦可相對公平地競爭,汰弱留強。 

當然,實際推動類似制度,必經一段時間去研定法律、制度及與業界溝通,困難不少,也沒有一套制度是完美的,但只要對社會利多於弊,再難都必須去想去做,絕不能像現在般抱殘守缺,這已非法律、政策問題,而是政府官員的承擔及態度問題。還有年半時間,希望不要偷懶。 

文:甄慶悅

(原載於2018年6月《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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