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喜功

2017年8月23日,特大颱風天鴿肆虐澳門,奪走了10條人命,200多人受傷,滿目瘡痍,斷水斷電斷網絡,小城變廢墟,慘況歴歴在目。一個風災揭開了澳門金玉其外的種種敗壞,城市建設弱不禁風,政府管治能力弱、威信低。一年過去了,澳門的防災能力、政府管治能力有否提升,是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答案卻令人不滿、沮喪。特區政府不但沒學精,反更自吹自擂、故步自封。如此這般,澳門怎能進步,政府談何善治? 

講天鴿一周年,本該8月寫,但想看一下特區政府有何行動,再作評論。悼念死傷者又好,檢討、交待一年工作也好,總之該有一些活動,令人記往這場浩劫帶來的教訓,加強政府及全社會的災難意識及抗災能力。結果,面對這場幾十年來傷亡最嚴重、澳門最艱難的災害,政府竟沒有任何相關官方活動,作為最高責任人的特首更休假去,涼薄、無政治智慧、刻意淡化事件、戲都懶做等批評,如雪飄至。事實上,政府越是逃避,社會越是記得,傷口越難撫平,對政府的不信任越嚴重。 

天災無人想,亦無法百分百預計,天鴿無疑是特大天災,氣象局預報失效須負一定責任,但政府救援不力,高層決策失敗、協調失效、無承擔,害得一干前線疲於奔命而成效不高,要人民受苦便是人禍,這是鐵一般的事實,責任絕不能推卸,過錯更不能忘記。遠在天鴿之前,澳門早有民防相關制度、有民防中心,亦定期演習,養兵千日落得拙劣表現,豈能一句歴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就脫身? 

客觀而言,特區政府過去一年並非交白卷,如資助商戶造防洪閘,推經濟補助措施,制訂新的颱風分級等,採購了不少救災設備,做了一些水浸警告提示,舉辦過一次較大型的演習,也完成了充滿爭議及不太合理的《民防綱要法》諮詢等。然而,這些是最易做、最表面的工作,對抗災有一定作用,但官員竟公開宣稱,澳門現應對災害的能力,明顯比去年大幅提升,有信心澳門再出現等同天鴿強度的颱風,可將傷亡減到最低。聽到這等言論,即冒出一身冷汗,因本質的水浸問題仍未解決,各項大型防洪基礎建設,如擋潮閘尙待中央批覆,到底擋潮閘或加高堤岸更符合澳門環境,其預算、工期等基本資料,社會所知不多;內港1.5米高防洪牆,連初步設計亦未完成;內港地下蓄洪池仍處研究階段等。即是説,政府至今所做工作仍治標不治本,七月天文潮,內巷再水浸;八月豪雨一來,多區淪為澤國,就是眼前例子。舊問題未解決,新問題又來,澳門渠網怎麼了? 

以上種種未搞掂,“澳門應對災害的能力明顯比去年大幅提升”是自欺欺人的説法,政府只用錢買下了中國著名泳將孫揚的泳褲,穿上身,然後拿起咪高峰,高聲向全世界説,我們已能破世界紀錄,拿亞運甚至奧運金牌,何等之可笑,事實不言而喻。這就是人們常詬病的政府思維,什麼都只懂用錢去解決,商戶受災就派錢,冇設施就買,買了無地方放就建倉庫;解決不到問題,便新設一個局;民防中心剛設好,又説要建應急大樓;政府天鴿救災不力,《民防綱要法》諮詢文本卻要騷必須獨立運作的傳媒,硬推什麼虛假社會預警罪。 

就民防法,筆者立場一致,打擊謠言是必須的,但一如政府所説,現已有法律打擊謠言,相信平常日子及災難都用得上,毋須另立新罪。政府至今都沒清晰交待立法理據,含糊其詞,怎叫人信服?最怕有反效果,人人明哲保身,什麼消息都不敢轉發,反對救災不利。如果政府認為,災難期間什麼罪都要加倍才能起作用,哪高官問責制度應否要加一條,災難期間犯錯,問責加倍?事情不是這樣的。再説,傳媒的社會責任是監督政府、社會,報導真相,相關規定已在《廣播法》、《出版法》中,不應再由其他法律去規管,闢出新聞自由被干預的空間。再者,澳門傳媒過去只嫌政府發佈消息慢、少,從無不登政府消息之事。 

做人做事必須實事求是,尤其政府,防災、救災的能力及意識,必經長時間操練、培養,甚至要經過真實考驗才能提升,強如日本都不敢誇下海口。澳門買了設備及做了一定工作僅第一步,有進步是事實,但一年就“明顯大幅提升”則言過其實,有何標準及通過什麼事件去驗證呢?澳門社會近年裹足不前,就是被這種自欺欺人、好大喜功、假大空的文化所累,必須從速改掉,否則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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