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易用」遲到好過無到 勢將打破電子支付服務壟斷

「聚易用」遲到好過無到
勢將打破電子支付服務壟斷

金管局聯同金融機構昨日舉辦了「聚合支付」服務——「聚易用Simple Pay」的介紹會。局方表示,該局協調的「聚易用」將會先推出「反掃聚合」, 「正掃聚合」會在下階段推出,但會在今季之內完成!所謂的「反掃聚合」,是指商戶現有的電子收付機僅需要通過簡單的軟件升級,就可用一部終端機掃瞄客戶選擇的所有本地二維碼支付工具,市民則可自由選擇任何一種本地支付工具的二維碼給商戶掃瞄消費。而下階段的「正掃聚合」,即市民可以任選任一本地支付工具,掃瞄商戶展示的二維碼立牌付款。

一機可掃所有電子支付錢入同一帳戶

「聚易用」將覆蓋本澳所有電子支付工具(現有包括:支付寶澳門、極易付、豐付寶、MPay、LusoPay,以及中銀、廣發、工銀的電子錢包等)。

據金管局介紹,金融機構將陸續聯絡商戶,更新服務協議及升級機具軟件,所有已升級軟件及收費機的商戶就會張貼「聚易用Simple Pay」的標誌,市民到這些商戶消費時,可自由選擇任何一種本地二維碼支付工具支付,遊客亦可繼續使用境外錢包付款,支付方式和使用方式與過去一致!更重要的,當局去年八月已推出聚合支付業務監管要求,訂明金融機構須以公平合理的商業條款合作,規定不可作出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故無論消費者在有「聚易用」標誌的商戶使用任何的電子支付,商戶在原有的銀行帳戶就可一次收取所有電子支付的款項,免去目前須處理不同電子支付結算帳戶的麻煩。

市民將有真正選擇權減省商戶成本筆者相信,「聚易用」正式推出必會成為澳門電子支付踏入真正競爭白熱化時代的里程碑,屆時無論商戶和市民,相信可在短期內感受到市場競爭帶來的優惠和服務費用下調,並打破營運商因機具普及率差距造成的競爭壁壘,方便和減省商戶管理不同電子收費的行政成本和時間。

金管局表示,倘商戶及市民對「聚易用」服務有任何疑問,可聯絡相關金融機構查詢。但筆者認為當局應該主動制訂簡明的「聚易用」宣傳資訊,詳細介紹使用流程、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以便商戶能夠在充分衡量利弊及比較後,選擇最合適自身需要、收費最合理的電子支付結算機構,而非讓現時主要電子支付繼續壟斷終端機的市佔。

此外,「聚易用」的推出,也為巴士付費打破獨家優惠提供契機。不說不知,政府自2011年開始,一直以「澳門道路集體客運電子收費及清算」服務直接判給,向澳門通每年支付逾一千四百萬元的服務費,至2018年累計已支付1.1億元。根據澳門通向外表示,其在2018年每日70萬筆交易中,約60萬筆屬巴士支付(佔86%),數據充分證明澳門通長年依靠政府付費的外判服務,以「獨家巴士優惠」的優勢壟斷市場,而這個獨家優惠竟是政府沒有招標的外判服務!故若說澳門通由2006年成立至今已十多年,一直靠政府政策傾斜起家,絕對是客觀陳述!

破巴士獨家優惠交局「態度開放」等同不作為!

筆者多年來一直公開要求,作為政府外判服務的巴士收費,理應要求承批人兼容不同的電子支付工具,或公開招標讓巴士接受不同的電子支付方式,以便推動電子支付工具的公平競爭和發展,提供更多選擇和降低服務費用。但巴士新合同今年初已實施,而其實自2018年所有兩巴合同轉制後,車資統一歸巴士公司,故當年開始,已由巴士公司與澳門通簽署有關服務結算協議。

根據最新簽署的巴士合同,第十三條第七款「用於營運車輛內的電子貨幣扣費儀器,其交易服務系統的制式、設備的規格及其營運商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指定。」只要交局同意,居民將可以使用任一支付工具享受巴士優惠。

金管局去年十一月亦曾公開表示,去年六月時已與交通事務局溝通,希望可在乘搭巴士時使用不同的支付工具,交局亦持開放態度,但因涉及轉乘免費等的優惠計算,要待下一階段將會研究。但筆者必須指出,既然合同明確指出,交局可指定扣款制式及營運商,態度開放實際上是不作為!除巴士收費優惠打破一家壟斷外,倘若政府未來再推出類似消費券的計劃,就不須再像去年沒有選擇地將消費券直判個別營運商。

消費卡營運商無得揀將成過去

筆者認為,要推動電子支付市場長遠健康發展,制訂統一明晰的發牌和監管標準的法制配套,也是極為重要!根據第32/93/M法令(澳門地區金融體系法律制度)澳門銀行或擁有「支付機構牌照」的機構才可經營電子支付服務,立法時根本未有目前電子支付的概念,不單條文過時,也無任何明確的申請牌照標準,直到二0一五年底金管局才正式公佈「支付機構牌照申請指南」提供較清晰的申請流程,但當中仍有不少灰色地帶或不清晰的裁量空間。

以「澳門通」為例,多年來社會對其按金處理、收費標準、服務質素都有不少意見,去年舊「澳門通」不能在咪錶使用,用戶竟被要求實名或收費的爭議更屬公關災難。

筆者認為,核心原因就是其牌照未有針對上述問題有細化要求和規定;且批准澳門通經營「電子貨幣儲值卡」的第8/2006號行政命令只要求公司資本不得少於一千萬,多年來也沒有要求調升,若相對於其公司數百萬用戶暫存帳戶的金額、每年數以億計的巴士收費、以及去年數以十億計的消費卡撥款金額等,澳門通一千萬的註冊金額明顯難以合理保障其金融安全。

應訂電子支付明晰監管制度統一規範

此外,又如目前銀行存款有 50萬元保障額,但電子錢包內款項目前並沒有任何法律保障,性質不一樣,因此沒有設定保障額,雖然政府聲稱有定期監察支付機構的財務狀況,但萬一電子支付機構倒閉,消費者只能從民事追討,明顯保障不足!

由於標準不清晰,令申請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大增,本澳申請和成功獲批的電子支付牌照寥寥可數,更多是銀行兼營。但反觀香港,「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SVF)」牌照持有人共十八個,僅三個屬銀行兼營。

除應明晰電子支付牌照的申請標準,本澳銀行沒有公用跨行實時電子交易平台,令不同銀行帳戶和電子支付工具間資金無法相通,也一直窒礙本澳線上金融發展的關鍵障礙。例如最多人使用的電子支付工具無法用最多人使用的銀行帳戶及信用卡充值,不能在線上完成跨行轉帳,到櫃員機轉帳也只能轉到個別銀行及收手續費等!

聚合僅首步澳「轉數快」明年推出破金融壁疊

故此,推出「聚合支付」和明確電子支付的監管機制只是本澳金融實現電子化和智慧化的首步,下一個重要里程碑是政府應盡快建立由政府主導、七乘廿四全天候運作的在線實時金融「快速支付系統」(即類似香港轉數快),讓本澳市民及商戶能實時在本澳不同銀行帳戶或電子錢包作資金轉帳,真正打破目前跨行、跨電子錢包的交易壁壘。屆時不單可以大大減低市民、商戶資金往來的時間和難度;更重要是,屆時政府若要向市民發放消費券等,只要通過為市民開設提供特定政府戶口,並訂立總額及每日使用金額上限的方式,市民就可選擇任一種電子支付提取戶口餘額,而不需要如現時般必須依靠個別電子支付機構才能推出消費券。

但金管局指「快速支付系統」要構建數據中心及嚴謹配套,估計最快要2022年才能投入服務。

澳「轉數快」勢降交易成本時間助推電子金融

電子支付越趨普及已屬難以改變的趨勢。筆者相信,「聚合支付」的正式推出,加上明晰電子支付的發牌標準推動更公平競爭,再加上本澳「快速支付系統」的開放交易平台能如期在明年投入運作,市民或商戶能隨時進行不同銀行帳戶、不同電子支付的轉帳和交易,完全打破跨銀行交易或電子支付工具間的交易壁壘,不單可吸引更多經營者進入市場、推動更公平有效的競爭,也勢必可以降低目前仍然高企的電子支付手續費用(本澳目前為百分之一點幾,內地微信支付寶收取商戶的交易費僅千分之幾),提升金融效率和減輕商戶成本,消費者也可有更多不同選擇。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訊報專欄:宇論滔滔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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