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節能減排不能空談口號應由環保局執行

澳門節能減排不能再空談口號
應交由環保局定目標監察執行
第 12屆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在澳開幕,特首賀一誠表示,將通過推進總體規劃和分區詳細規劃,以更精細化、生態化、安全化為方向,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環保基建,平衡城市建設發展與環境保護,並將配合國家環保發展戰略,認真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因地制宜,逐步實現清潔能源替代,爭取 2030年或之前實現碳達峰。
中國有承擔提減排承諾澳不應拖後腿
中國是《巴黎協定》的簽署方,提出在2030年使用非化石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佔”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約20%;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0%至65%等。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九月在聯合國大會上更進一步表示:”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排放量佔全球約28%,能夠作出明確、長期的承諾,確實突顯中國對減緩全球暖化的承擔!
儘管筆者對於特首公開高調承諾澳門的減排目標雖感到欣喜,但客觀而言,有關目標僅與內地”睇齊”,無疑極為保守,因為澳門地方小、人口不多,加上沒有高碳排放的工業,且澳門作為人均GDP達世界先進水平的地區,且作為特別行政區,也確實有責任堅定配合國家執行減排承諾,甚至應訂出更高的減排標準作為對國家支持的回饋。
澳減碳目標過低應訂高目標回饋國家
不說不知,2015年3月,特區政府成立了一個由運輸工務司司長任主席,成員包括民航局、海事及水務局、交通事務局、經濟局、統計暨普查局、教育暨青年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環境保護局、旅遊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運輸基建辦公室、民政總署、房屋局及衛生局共十四個公共部門代表,並由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協助統籌的”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工作。根據第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由於中國是《巴黎協定》的簽署方,協定同樣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並於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但相信大部分澳門居民,對於”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及澳門的具體減排目標、計劃及配套措施,幾乎是一無所知!
為此,筆者只能自行翻查資料,2020年本澳因為疫情關係旅客大減,人均耗電量為7,873度,較五年前微跌3.4%,但若以”正常”的2019年計算,該年人均耗電量為8,481度,較五年前(2015年)大增10.5%,較十年前(2010年)更大增23% 。
巴黎協訂在澳生效GDP能耗卻大升九成
不諱言,澳門至今幾乎沒有任何節能減排的整體目標及規劃, 更遑論有實際的節能減排舉措,故本澳人均能源消耗近年不斷攀升。
再者,澳門單位GDP能源消耗的高低,只與賭收增減有關——原因是澳門GDP波動主要受賭收影響,賭收多少與能源消耗沒有直接相關,簡單來說,賭收低時本澳單位GDP能耗就會大幅飆升,賭收高時單位GDP能耗就會被大幅”溝淡”,去年本澳受疫情影響,賭收大幅減少八成,澳門能源消費強度就較2016年大幅飆升九成!
這張成績單,明顯不符合我國在《巴黎協定》有關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0%至65%等承諾!澳門在減排” 肥佬”實屬意料中事,因為多年來政府從未認真作出統籌和落實工作,其中階梯電費胎死腹中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能源辦早在2011年推出《電費制度與電價釐訂》公眾諮詢,目標是建立一個”少用者付更少、多用者付更多”的”階梯電價”框架,期望用電大戶能夠引入更具效益的節能設備及能源管理策略,也令用電量低的用戶電費更低,鼓勵居民節能,此環保措施在內地、港、台,以及日本、韓國、澳洲、美國等地區或國家早已實行!
“階梯電價”胎死腹中忘節能減排初衷
根據資料,當年澳門用電戶超過廿二萬,當中用電最多的五百戶B、C、D組商業用戶,用=. 電量竟佔全澳用電量逾一半,且其平均每度電價較一般用戶更便宜。第一次諮詢時,顧問研究甚至認為:”澳門電費存在大型用戶補貼小用戶的情況。”但筆者當時就公開批評有關結論,因為分析只從經濟角度考慮供電的固定成本和零售成本,並沒有考慮產電期間無形的環境成本(如污染物排放、溫室氣體排放等)。
很明顯,包括六大博企各個度假村在內的用電量大企業,其安裝節能設備的效益更大,鼓勵其安裝節能設備及更平均地分時段用電,不單可更高效地實現節能減排,亦可以減輕電網負荷,以高電費槓桿推動大企減排節能,確實更具經濟和環保效益。而根據政府的計算,約五百戶B、C、D組商業用電大戶,電費只會增加數千元或不高於百分之八,這仍未計算投資節能設備的電費減少,實屬可接受的合理範圍。
能源辦當年曾表示”階梯電價”最快可在2013年實施,但到2015年中,能源辦卻轉口風指,”階梯電價”會增加工商業經營成本,間接宣佈經兩次諮詢的”階梯電價”被打入冷宮,完全忘記當初推行電費制度改革和節能減排的初衷。但吊詭的是,同樣是節約環保政策,且較”階梯電價”更遲提出的”階梯水價”卻在2016年11月順利推出,反映能源辦的經濟論站不住腳!
太陽能發電未普及先減上網電費?
我國在《巴黎協定》的承諾還包括”在2030年使用非化石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佔‘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約20%;”對此,其實澳門在2015年制訂了《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和安裝規章》及上網電價,推動和鼓勵增加太陽能發電設施,雖然上網電價相對進取,但因安裝成本高、天台業權分散和消防安全等問題,政策推出以來僅有十宗申請個案,能源辦不單未有迎難而上推動簡化申請手續,卻竟然在2018年7月逆其道而行,以太陽能發電設備成本下降為由,將上網電價由3.9至4.8元,大幅下調至2.8元至3.7元,平均減幅逾兩成,變相放棄在本澳推動太陽能發電。當局既沒有增加本澳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也沒有明確要求向內地購電時必須購買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澳門根本不可能配合中國在《協定》提出在2030年使用非化石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佔”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約20%的目標,難道澳門又要拖國家減排的後腿?
賭牌重新競投節能減排社會責任必不可少
目前本澳六大博企的每個大型項目,其用水、用電、碳排放,以及垃圾產生量等,動輒佔澳門整體總量的幾巴仙,故從先易後難的角度,接下來的賭牌重新競投,博企的社會責任,尤其環保節能減排的責任肯定是續牌的重要條件之一。
能源辦今年併入環保局,筆者善意希望這是本澳決心落實節能減排政策的首步,但要真正推動本澳的節能減排,當局有必要重新檢視疏理本澳的相關政策及措施,當中包括將目前由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協助統籌的”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交由環保局統籌,並由其負責制訂本澳節能減排的規劃及目標,確保本澳有制訂具體的規劃落實國家的減排目標,並制訂短中長期的可量化指標,以便對措施的執行作持續的監督,確保有關的措施得到有序落實和切實執行,否則澳門的節能減排只會繼續淪為口號!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原文載於:http://www.sonpou.net/2307/Yu.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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