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基金」不務正業癥結所在 把握契機理順教育機構資助

廉政公署日前公布《關於教育發展基金發放學校發展計劃資助之全面調查報告》,批評教育發展基金(下簡稱「教發基金」)制定的「學校發展計劃資助申請章程」存在各種漏洞:在資助分析、審批、款項發放和監察等各個環節中,教發基金的意識及作為都存有問題,致使很多能夠預見或預防的不規則情況發生;即使在2015年《審計報告》揭示部分問題後,改善工作仍未全面及到位,教發基金的監察粗疏且流於形式影響管理及監察公帑運用,也從沒主動跟進執行兼收制度,屬行政不當,在執行法定退款機制上甚至明顯行政違法。

兩署報告一再揭示「教發基金」結構性問題

本人對廉政公署從行政程序和行政違法的角度揭示出「教發基金」的問題表示認同,但也必須指出,無論從2015年審計署《對私立學校財政資助的監察》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示出的問題,到今日廉署報告揭示的問題仍未解決,除了相關部門需要問責外,更重要是政府和社會重視報告揭示出目前免費教育資助的結構性問題。政府必須正本清源,從源頭做好免費教育資助模式的構建,確保澳門所有學生獲得公平的教育資助,讓澳門整體教育質素得到可持續的發展和提升。
自二零零七年本澳正式推行免費教育後,本澳免費教育學校可獲得的資助主要來自「免費教育津貼」和「教發基金」,分別佔資助收入約九成及一成。「教發基金」的職責是「支援和推動在非高等教育領域內展開各類具發展性的教育計劃和活動」,主要用作非恆常、非定期的發展性教育活動項目資助。值得留意,佔免費教育總資助不到一成的「教發基金」申請,多年來一直被教育界及前線老師批評申請審批程序繁瑣、浪費人力物力;但審計署及廉署報告又批評,當局監管仍未符法定要求。故本人認為,免費教育資助的結構性問題才是政府和社會必須共同關注、面對和理順的核心關鍵,否則問題只會不斷重複出現。

一成資助行政審批程序較九成資助更多

社會或有疑問,入網學校為何願意為了佔總資助僅一成的教發基金如此勞師動眾?為何政府部門多年來一直未能根治有關問題?這首先要了解「教發基金」近年的實際資助內容,翻查政府公報刊登的「教發基金」今年第二季的資助內容,就會發現「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圖書館、資訊科技、實驗室、活動協調、健康促進員等專職人員的薪酬」,這些原本屬學校運作必要的開支,卻變成學校每年獨立申請「教發基金」的項目。

正因如此,「教發基金」由首年(2008/2009學年)僅資助個別學校約二十個項目,到近年已變成每年批出數百個項目,而前述提及的專職人員本來就是學校運作的基本人員配置,但卻變成每所學校每年「恆常」須向教發基金申請的恆常項目。此外,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雖然未必屬每年申請的「恆常」項目,但校舍及設備折舊、恆常保養維修及更新等,本屬可預計及「定期」開支,卻仍要學校逐次申請,不單浪費學校行政資源,政府也要花大批人力物力進行審批。但盡管如此,兩署報告反映出目前的審批機制流於形式、形同虛設。本人認為,當局將上述「恆常」或「定期」的資助作為「教發基金」每年的獨立申請項目,不單邏輯和操作上有問題,也根本違背基金設立的原則。

「教發基金」應推發展卻變恆常資助為主

我們再以與澳門「教發基金」有相近作用的「香港優質教育基金」比較,該基金在16/17學年為全港學校撥款1.69億,但同年澳門「教發基金」的撥款就高達7億元,考慮香港人口較本澳人口多逾十倍,數字也側面反映澳門「教發基金」雖然投放比例遠較鄰埠為高,但其投放明顯與其成立的初衷越走越遠。

更令人擔心的是,當局似乎未有對症下藥處理免費教育資助的結構性問題!廉署報告指出,「教發基金」出現問題後,在 21/22 學年的資助申請章程中,直接刪去中/長期計劃此一資助項目,避免繼續出現同類不規則問題。必須指出,推動學校發展的中長期項目才是「教發基金」成立推動的方向,當局因為個別事件消極刪除資助,意味「教發基金」未來將更集中在一些「恆常」和「定期」的學校資助項目,與基金成立的初衷越走越遠。

「教發基金」取消中長期計劃更違成立初衷

本人同意廉署報告所指:「倘在涉及教發基金的全面調查中所發現的問題沒有被根治,可以預見當三個基金合併之後的問題將會更多,複雜程度恐怕更千絲萬縷、千頭萬緒,故宜抓緊時間先理順眼前亂象。」

但關鍵在於,政府會否改變目前「斬腳趾避沙蟲」的態度,把握三基金合併的契機,針對目前免費教育資助的結構性問題作出改革調整,將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圖書與報刊購置費用,以及圖書館、資訊科技、實驗室、活動協調、健康促進員等專職人員的薪酬的年度或恆常式資助作統一整合,讓這些原本屬學校運作必要的開支不需要每學年逐個項目申請。

修葺專職人員資助應整合成固定資助

本人認為,「教發基金」可按照學校的規模、班級、人數等作為指標參考,計算出額定資助的標準,並以實報實銷的方式核實資助,並由教青局相應的「學校督導」核實有關資助是否有按申請要求使用,這個做法可大大減省學校申請及撰寫報告的行政成本,政府亦同樣可減省大量的審批人力物力,學校也能更有前瞻有序地安排未來一段時間的人員、採購和維修保養的計劃,實屬多贏之舉!更重要是,無論是目前免費教育包班津貼,還是學生畢業旅行按學生人數資助的模式,就是這種方式申請和審批,意味這方式是可完全符合政府的行政審批要求,此做法既依法,又符實際需求且效率又高,目前只差政府領導層有面對問題的勇氣和解決問題的決心!

本人深信,只有政府敢於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與教育界共同從源頭做好免費教育資助模式的構建,才能真正確保澳門所有學生獲得公平的教育資助,讓澳門整體教育質素得到可持續的發展和提升。

□ 立法會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訊報專欄:宇論滔滔2021年12月31日

原文:https://www.facebook.com/sonpou/posts/307503592942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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