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望洋爛尾樓若僵持多輸
林宇滔:維持現高度復建折衷
金融管理局旁的東望洋”爛尾樓”,在建期間因政府突然推出的”限高批示”而叫停,”爛尾” 至今十多年。文化局上周公佈,將按現有高度建設,不會影響澳門歷史城區的價值。議員林宇滔稱,政府經諮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國家文物局後作出維持現有高度決定,認同是解決問題的折衷辦法,好過繼續”爛尾”。
東望洋斜巷十八至二十號樓宇,自二○○六年起建設,原設計為海拔一百二十六米的高樓,後因政府於二○○八年頒佈東望洋燈塔周邊樓宇的限高批示而被逼叫停,當時樓宇已建至海拔八十一點二三米,超出批示規定的五十二點五米,其後政府與發展商一直未能達成解決問題協議,導致”爛尾”至今。
與周邊建築同高
林宇滔指出,在程序上,東望洋”爛尾樓”項目由獲批至建設並未違反規定,若無法證實涉及貪腐等問題,項目建至現時高度實屬”合法”工程,只是因政府突然推出的”限高批示”而變成”超高”。承認按現時的高度建設,某程度會阻礙燈塔視線,但由東望洋燈塔角度外望,該”爛尾樓”與周邊的皇都酒店、美利閣大廈高度相若。
若按批示,海拔八十二點四米高的美利閣,限高為海拔五十二點五米,同樣屬”超高”,皇都酒店樓高八十六點九米,同樣超出世遺保護區限高。東望洋爛尾樓及皇都酒店的差別在於,”爛尾樓”是在建時被叫停,皇都酒店及美利閣則已完成建設,未來重建時才須按限高批示降低高度。
需文物局等同意
林宇滔亦收到美利閣等周邊大廈居民的求助,指東望洋項目爛尾多年,地盤長期空置,垃圾堆填;圍封多年的鐵板,日曬雨淋下已經生鏽,鐵屑亂飛;亦有人曾違法進入居住,衍生衛生及治安的隱患。
該處為私人土地,發展商獲准建設,後因政府限高批示剎停,現時不會自願降低建設高度,政府亦無權拆卸,雙方僵持不下,只會繼續”爛尾”。 林宇滔指出,現有出路僅得繼續”爛尾”、政府賠償換地或按現時高度建成正常樓宇三個方案。若政府用巨資賠償或換地換取降低高度,公眾未必同意;任由繼續”爛尾”亦影響周邊住戶、燈塔景觀及澳門形象,大家是否樂見?理解公眾保育東望洋燈塔的出發點,但若無任何進展僵持下去,只會多輸。
林宇滔認同按現有海拔八十一點二三米高度完成項目,是解決多年”爛尾樓”問題的折衷辦法。不過,當局有必要向公眾清晰交代,確保現在做法獲得國家文物局及聯合國世遺組織的同意,並符合包括”城規法”在內的所有建築條例,也要向公眾交代此方案是否不涉其他賠償,項目設計亦應汲取各方意見優化,將其對東望洋的景觀影響降至最低。
【新聞轉載:澳門日報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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