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檢討颱風暴雨停課準則及明晰惡劣天氣學生留校安排

#林宇滔書面質詢

要求檢討颱風暴雨停課準則及明晰惡劣天氣學生留校安排

秋颱「尼格」日前逼近本澳,氣象局早於11月1日凌晨三時發出三號風球,11月2日晚上九時半懸掛八號風球,11月3日早上七時改發三號風球,直到同日早上八點半才取消所有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由於「尼格」移動速度緩慢,期間本澳懸掛三號風球時長達42.5小時,儘管今次颱風對澳門影響整體輕微,尤其在三號風球期間,雨勢、風勢有限。但按現行機制,小學階段因此連續停課三天。雖然11月3日上課時間所有風球除下,但中學生也因為當日凌晨曾懸掛八號風球,且早上六點半仍掛三號,最終也停課一天。

上述批示訂定的原意是為了確保學生在惡劣天氣下上下課的安全,但本人收到不少家長反映,今次停課安排不單令學生學業進度大受影響,小學長時間停課也令家長難以安排學童的照顧,認為目前的惡劣天氣停課制度過於僵化,停課安排表面上是為保障學生安全,但過於保護學生無助培養學生面對困難的能力。

以香港為例,當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熱帶氣旋信號,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停課,而中小學則照常上課;當天文台在上午五時半前以三號取代八號信號,中小學上午校及全日制學校應恢復上課;若在上午十時半前以三號取代八號信號,則下午校應恢復上課。暴雨方面,若天文台在上午八時前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中小幼及特教上午校及全日制學校停課,若在下午一時前發出,則下午校亦停課。

本澳在2020年9月1日啟用三級制暴雨警告信號系統,其中黃、紅、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分別代表預測澳門廣泛地區一小時降雨量將達到或已達到20、50或80毫米;而香港同樣使用三級制暴雨警告信號系統,黃、紅、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分別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30、50、70毫米。

現時本澳各教育階段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的停課安排,是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來訂定,回歸至今,當局對停課安排進行過前後7次的修改。

在2010年前的批示規定:「當日曾懸掛八號風球,如果八號風球除下,並在上午七時正仍懸掛三號風球,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的機構應在翌日始恢復上課」。但在2010年當局修改停課安排批示,將翌日始恢復上課的安排擴展到「所有教育階段」。

在2013年前的批示規定,本澳在早上七時仍懸掛三號風球時,只有幼兒教育階段及特殊教育需要停課半日,小學及中學階段則如常上課;而即使懸掛八號風球,小學及中學階段亦只會停課半天。但2013年當局修改停課安排批示,只要早上六時半仍懸掛三號風球,幼兒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及小學教育均會全日停課。當局亦同時將早上暴雨訊號生效時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及小學階段原本停課半日的安排變成全日停課。

本人必須指出,過去氣象局長年存在資訊不透明及過於保守,惡劣天氣訊號慣常傾向遲報、甚至漏報,才導致過去的眾多問題和爭議,停課標準也因此進行了多次的修訂。但經天鴿的慘痛經歷後,近年氣象局在氣象預報及發出惡劣天氣預報時,已有更清晰資訊和標準,且預報亦更多考慮社會安全及人性化的安排,故本澳的停課標準也應該及時作出修訂,否則如「尼格」惡劣天氣影響有限,但卻導致長時間停課的類似情況必然會重複出現。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在2013年修改批示,將早上懸掛三號風球停課的範圍由幼兒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擴展至小學階段,並將停課時間由半日變成全日。當局亦同時將早上暴雨訊號生效時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及小學階段原本停課半日的安排,變成全日停課。政府當時修訂批示的理據是什麼?因應近年氣象預報更趨人性化,以及因應「尼格」今次經驗,當局會否對相關規定作出檢討及修訂?

二、當局在2010年修改批示,將「當日曾懸掛八號風球,如果八號風球除下,並在上午七時正仍懸掛三號風球,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及小學教育的機構應在翌日始恢復上課」的安排,擴展適用到「所有教育階段」,政府當時修訂批示的理據是什麼?因應近年氣象預報更趨人性化,以及因應「尼格」今次經驗,當局會否對相關規定作出檢討及修訂?

三、根據「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的相關批示,「因發出三號風球、暴雨警告信號或特殊天氣而須中止教育活動時,學校應保持校舍開放,在正常進行教育活動的時段內安排人員安置及照顧返抵學校的學生,並為其安排適當的活動,直至在安全的情況下讓學生離校回家。」但不少家長反映,不同學校在執行上述條文理解各異,如部分家長會不理惡劣天氣急於到校接回學生,又有部分學校會致電家長須盡快接回學生等,當局會否制訂更詳細的操作安排,讓學校和家長均明晰相關安排,確保學生安全和減少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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