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交代風暴潮防災基建的規劃及進度

#林宇滔書面質詢

促交代風暴潮防災基建的規劃及進度

9月1日熱帶氣旋 「蘇拉」為本澳帶來了近3年來首個十號風球,「蘇拉」以超強颱風的姿態於本澳以南約20至30公里的範圍掠過,受其眼牆附近的暴風圈影響,部份地區錄得11級大風,最大陣風更高達13級。同時,「蘇拉」中心附近的強雨帶亦為本澳帶來較長時間的風雨,各區普遍錄得約50至70毫米雨量。原本預期「蘇拉」會為本澳帶來較1.5至2米的風暴潮水浸,氣象局亦曾一度發出紅色風暴潮警告,所幸「蘇拉」減弱程度較預期快且移速有所增快,以致風暴潮增水情況較預期減弱,並與天文大潮錯峰,最終只有內港以南一帶曾出現較輕微的風暴潮水浸。但倘若這次颱風的風暴潮、暴雨,以及當天的天文大潮高位不幸地在同一時間發生,水浸災害將會不堪設想,水浸程度甚至預計比山竹更為嚴重。

根據民防行動中心就這次颱風的應對工作總結,在橙色風暴潮發出時執行了「颱風期間風暴潮低窪地區疏散撤離計劃」,透過「低窪地區排查及撤離系統」,由前線警務人員逐家逐戶向系統中預先排查的9064戶、3111名低窪地區居民進行呼籲和疏散撤離,當中包括協助10名需扶助人士前往避險中心。全澳17個避險中心及4個緊急疏散停留點方面,共接收247人次入住,其中106人為本澳市民、71人為內地旅客、4人為香港旅客、66人其它地方旅客。

近年氣象局已改善天氣警告的預報機制,盡早發佈消息讓居民做好準備,而民防部門亦盡最大人力物力做好預備及應對工作,確保居民的生命安全。但事實上,面對風暴潮水浸,內港一帶及其他低窪地區的居民及商戶,只能盡量將貴重物品及貨物搬高或搬離,或者安裝防水閘減少損失,之後只能眼睜睜地等待水浸的來臨、聽天由命,雖然這次幸運地逃過「蘇拉」一劫,卻不知下一個風暴潮何時再來。

正如氣象局的分析所言,「蘇拉」是繼2017年「天鴿」、2018年「山竹」和2020年「海高斯」後,7年內第四次發出的十號風球,相較於1968年至2016年(共49年)發出的四次十號風球,近年發出的頻次明顯增加,根本原因是氣候變化導致氣象災害更頻繁和更極端化。

可以預料,未來相當、甚至超越「天鴿」和「山竹」的嚴重風暴潮襲澳只是遲早問題,但自2017年「天鴿」後,特區政府在防風暴潮災害的硬件基建至今仍繼續零作為。今年2月政府曾向立法會介紹特區政府早在2014年提出,建設由媽閣到灣仔的「擋潮閘仿真結果和防災減災的工程進度」,根據仿真結果顯示,在極端天氣下擋潮閘關閘雖然保護了內港,但澳門半島東側和南側的陸地仍會出現水浸,故其他地區仍要加高堤圍防止風暴潮侵襲,簡而言之,內港擋潮閘是能按設計目標,避免澳門西岸由媽閣到青洲一帶低窪地區免受風暴潮影響,只是澳門半島東側及南側仍需要其他防風暴潮基建保護其免受風暴潮影響。

但當本人追問擋潮閘實際興建時間表時,政府卻只回應:「興建擋潮閘涉及幾十億元,維修保養每年或需幾億元,且擋潮閘一年可能只使用兩、三次。」更聲稱:「留待下屆政府於內港南(雨水)泵站工程完成後視乎效果,再決定是否建擋潮閘。」更明言:「呢分鐘唔可以話做,唔可以話唔做,唔做機會大啲!」必須指出,雨水泵站只能應付暴雨水浸,與防止或減少風暴潮影響完全無關,當局的回覆實有誤導公眾之嫌!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本澳在7年內四次發出十號風球訊號,相較於1968年至2016年合共49年,本澳僅發出的四次十號風球,氣象局明言,近年十號風球次數明顯增加,根本原因是氣候變化導致氣象災害更頻繁和更極端化,特區政府有何針對風暴潮防災基建的實質興建計劃及針對性對策,以保障低窪地區的居民商號免受風暴潮之苦?何時會清晰向社會交代內港擋潮閘是否興建?若建,興建時間表為何?若不建,有何替代方案解決澳門半島西岸低窪地區長期受風暴潮的威脅?此外,擋潮閘僅能應對澳門半島西岸的風暴潮威脅,澳門東區、路環及氹仔等也同樣需要靠加高堤圍抵擋風暴潮威脅,根據公建局資訊,外港堤圍優化工程因由新城A區堤堰優化工程及輕軌東線項目灘塗整治工程所替代而暫緩,但3項工程所針對的水浸問題和範圍根本不相同,當局根據什麼原因決定暫緩外港堤圍優化工程?

二、現時每當颱風來臨,民防中心能做的只有疏散撤離低窪地區居民,保障了居民的生命安全,而居民及商戶的財產卻只能任由水浸摧毀,政府曾提到的「巨災保險」10萬元的保險金額,每年的標準保費高達2.5萬元,就算是從未索償的商戶有折扣優惠,連續投保5年的費用已相當於保險金額,根本算不上是保障,在特區政府未有任何實質抵擋風暴潮水浸的防災基建的情況下,會否為低窪地區商戶和居民提供更合理的水浸保險或其他形式的財產保障,減少居民及商戶面對風暴潮的嚴重財產損失?

三、根據政府編制的「防災十年規劃」,在供電方面定立目標「緊急情況下澳門電網自主供電能力佔日最高負荷可達50%」,但去年當局卻以「已完成改造的橫琴望洋電廠專門供電予澳門,保障本澳的應急電力需求。」而沒有回應提升本地應急電源供電能力的工作進展;在供水方面「規劃」建議需增加水庫的總庫總保障本地蓄水量,以及同時增建高位水池保障供水量,但當局卻以已進行水庫擴容工程為由決定擱置興建高位水池,根本是「偷換概念」沒有正面回應問題。當局現時針對本地供電能力及保障供水量方面有何實際規劃?

(提交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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