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七停車場價偽科學極不智 徒添民怨挫民望將是其唯一成效

【訊報專欄:#宇論滔滔 2023年10月27日】

政府加七停車場價偽科學極不智
徒添民怨挫民望將是其唯一成效

交通事務局日前突然宣佈將調升七個使用率較高的公共停車場收費,加幅更高逾三成,引來不少居民怨言,普遍認為在社會經濟復甦需時,大部分居民收入仍未恢復,且連續多次加息下,政府帶頭加價,令居民生活百上加斤,更憂慮私人車位租金會因而上升,更重要是當局加價根本無法「提高流轉率」。
今次加價的停車場包括:青茂口岸、南灣栢湖、栢威、華士古、青葱大廈、栢蕙以及宋玉生廣場停車場。其中,青茂口岸停車場計劃於11月調整收費,輕型汽車日間(朝八至晚八)每小時10元,夜間8元;摩托車日間每小時4元,夜間3元。

政府稱七停車場使用率高 加價可分流?

其餘六個停車場則計劃於12月調整,輕型汽車日間(朝八至晚八)每小時8元,夜間4元;摩托車日間每小時3元,夜間1.5元,相關停車場月票價格亦會調至(汽車固定)3,000元、(汽車非固定)2,100元及(電單車非固定)600元,原為2300元、1600元及400元。
交通事務局表示,計劃調整收費的七個公共停車場泊車率一直維持高水平,部分地點即使有其他泊車率較低的公共停車場,但礙於使用習慣,駕駛者未必會選用;相反佔用停車場入口道路等位造成阻塞交通等問題卻時有發生。當局期望透過本次調整收費,可以加大繁忙時段停車場的流轉率,讓公眾能更公平地使用有限的公共泊車資源,改善公共停車場的使用情況。至於其他公共停車場,局方暫未有調整收費的計劃。

非繁忙時間電單車劃一加價或適得其反

客觀而言,七個加價停車場中,確有繁忙時段會有滿載,如泊湖早上上班時間經常需要等位,但大部分停車場在非繁忙時間仍然有位置,甚至在晚間有大量空位,今次加價不單粗暴地不分繁忙非繁忙,將七個停車場所有時段劃一加價,對於有剛性需求的繁忙時段增加流動性幫助未必大,相反更大機會令非繁忙時段的非剛性需求使用率更低,結果可能適得其反。更令筆者不解的是,當局今次就連泊車率遠較私家車為低的電單車泊車位也劃一加價,七個加價停車場中,栢蕙及宋玉生不設電單車位,其餘五個除青䓤大廈的電單車位使用率為87%較高外,其餘栢威(68%)、華士古(66%)、青茂(59%)、栢湖(44%)。其中,栢威更是去年底才新增120個電單車位,回應當區居民長年訴求,使用率也不錯,當局今次加價,只會徒添合法泊位居民的使用成本,也明顯違背之前吸引更多電單車使用者停泊公共停車場的政策方向。

加價停車場五個有月票  最高比例達72%?

全澳目前仍有十六個公共停車場設有月票,而今次計劃加價的七個停車場中,五個停車場都有月票,當中栢蕙(月票比達72%)、栢威(68%)、栢湖(44%),是最高月票比的第1、2及4位,且該三個停車場的月票車位數量就多逾1,300個。而宋玉生及華士古月票比例則為26%及16%相對較低,故有一說法是今次月票同步加價,目的是希望進一步減少月票位增加流動性。由於月票需要整日留位,且平均費用遠較時租為低,故若有月票退場確可以大幅增加停車場流動性,但此舉只需增加月票價格就可,根本無必要增加時租價格,因為若時租及月票同步加價,反而會降低月票人士放棄的經濟誘因。再者,目前有月票的停車場多達十六個,為何今次加價只處理當中的五個,故上述說法亦難以自圓其說!

加價時機極差且缺數據支持極為不智

正如筆者前述數據分析,政府今次一刀切將七個停車場繁忙非繁忙時段及電單車泊車費加價,根本無任何有力及合邏輯的數據支持,且如此加價亦不可能為政府帶來明顯收益,政府每季從公共停車場的總收益也不到三千萬,故今次除了為加價而加價,筆者實在想不到在三年疫情剛完結,經濟仍未復甦時,政府推出如此不智公共政策的合理原因。
必須指出,筆者絕非完全反對公共停車場的費用調整,筆者一直倡議,政府應按公共停車場不同時段的實際使用率可加可減,才能真正實現泊車分流及鼓勵減少使用私人車輛,以住在石排灣的居民為例,石排灣居民區及商業區的公共停車場都劃一日間收6元,可說是鼓勵居民駕車,若石排灣日間能夠減價,居民自然就有誘因不開車。以栢湖為例,若日間繁忙時段要加價,其實晚間有大量車位時亦可減價,吸引更多車泊入,這才是真正在流動性和使用率作出最佳的平衡。
但筆者實在無法接受,政府長年用無策略、無原則、不講科學數據的消極、懶人方式對本澳公共停車場進行管理,例如將全澳所有不論在居民區或商業區的公共停車場的日間時段一刀切列為繁忙時間(市署管理的下環街市及沙梨頭街市停車場除外),令公共停車場繁忙時間根本實現不到真正分流及流動性、而非繁忙時間則實現不到善用的多輸局面。
公共費用按時段使用率有加有減才能分流
又如在2015年公眾壓力下,對於無限自動續期的繁忙停車場月票位,政府最終明確了自動續期的月票「只退不補」,全澳公共停車月票車位數量由當時逾5400個,降至現時約3000個,確實令部分停車場的流動性得到明顯增加。故筆者一直主張,當局應該取消繁忙公共停車場的月票,但對於使用率低的公共停車場,日間或晚間使用率極低的停車場,則可出單月票、日或夜間單月票,吸引居民將車泊入公共停車場,只要如香港般不會自動續期,以及公開發售就不會有爭議,甚至可引入日泊優惠等,既方便居民、減少車位閒置,又可增加政府收入,實屬多贏,但政府卻一直以「月票爭議大」為由,對此置若罔聞,目前本澳私家車泊車率低於四成的公共停車場就多達17個,其中八個使用率更低於兩成。

電單車及低使用率停車場  應推單月票或日泊優惠
公共停車場電單車位的使用率更低,目前有51個公共停車場有提供電單車位,當中39個使用率低過四成,更有26個低於兩成,有13個一成也沒有,明副其實十室九空。很明顯,面對公共停車場電單車泊車率長期低迷,政府早就應該在大部分公共停車場推出月票吸引電單車駕駛者使用,甚至可參考台灣,推出可泊所有公共停車場的月票計劃,吸引居民停泊或轉乘軌道交通。但特區政府官員卻從不思考如何吸引大家使用,只會批評車主不願用者自付,這種思維的領導在私人企業中早已被裁!
正如前文的數據分析,政府今次在毫無整體規劃,無政策原則、無實際數據支持下,粗暴突襲式將七個公共停車場不分繁忙非繁忙及電單車收費劃一大幅加價逾三成,已引起社會民意的強烈反彈不滿,當局若仍然堅持在現時經濟環境不景氣下,倒行逆施由政府帶頭進行無公共效益的一刀切加價,勢必再次重創目前早已不高的政府民望,令今屆政府最後一年的任期添加更多不穩因素,政府收回承命才是明智之舉。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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