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私人醫生無資格考專科學院理據何在?  

【訊報專欄:宇論滔滔2024年2月2日】

執業私人醫生無資格考專科學院理據何在?

2019年澳門醫學專科學院成立,隨著2022年第45/2021號行政法規《醫學及護理專科培訓程序施行細則》生效,早前澳門醫學專科學院首次開展為住院醫生培訓的錄取而進行的醫學綜合能力評估開考。

筆者收到不少已獲本澳執業註冊醫生資格的現職普通科醫生反映,上述開考的投考要求有違反法律之嫌。首先,投考要件第3.3點要求投考人必須是「根據第18/2020號法律規定透過進行實習或經適當認可的同等培訓而取得相應資格認可證書者」,卻沒有明確指出具體引用的法律條文。事實上,當局僅承認已完成一年「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的人士才可報考,而不承認在其他地區完成同等實習人士的資格,就算這些人士已獲澳門執業醫生資格亦然,這種操作,變相限制目前大部分已獲認可在澳門執業醫生的非公職醫生投考,做法不單違背成立醫學專科學院的原意,也有違反法律及歧視非本地實習醫生之嫌!

「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僅入公職門檻

澳門直至2019年才有私立高等院校開辦本澳首個醫學院及內外全科醫學學士學位課桯,在此之前,澳門居民若想在本澳行醫,只可在外地就讀醫科全科學士,完成實習並取得證書,再在澳門登記就可合法在澳門所有醫療場所執業,無論擔任私家醫生,又或任職私人醫院亦可,只是擁有私人執業資格的醫生,若想進入公職擔任醫生才需報讀政府的「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完成相應的一年實習獲合格,才可入職公職醫生。

在《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下簡稱《醫療人員專業法》)生效前,政府一直以外地醫科學院畢業生資格參差為由,一直要求所有已完成醫學位實習的醫生入職公職前必須完成為期一年的「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實習;但值得反思,為何社會仍普遍認為公立醫療的水平同樣參差?若政府真的認為外地醫科生畢業資格參差,又為何容許這些醫生入職私人醫院,甚至開設私人診所執業?又為何社會普遍有感,公立醫療的整體質素,甚至不及私人醫院?很明顯,政府難以自圓其說!

過渡期承認私人專科醫生資格考專科為何不行?

由於本澳過去多年來一直沒有統一的醫學專科培訓程序及專業資格認證制度,即使本澳居民已在外地完成醫學專科課程及實習,又或在本地私人醫院完成專科培訓及實習,都不能在本澳獲得公私營醫療機構均認可的專科醫生資格。私人醫院的專科醫生,若要入職政府醫院成為專科醫生,也必須由全科實習醫生開始重新實習一年,再到山頂醫院的專科培訓系統實習六年且考試合格,才能成為公營醫院的專科醫生。就算成為了公營醫院的專科醫生,一旦離開醫院私人執業,也不能繼續以政府認可的專科醫生專業資格在私人市場執業,這正是本澳專科醫療長年發展不濟的核心原因!

直至2022年《醫學及護理專科培訓程序施行細則》生效,才正式明確全澳公私營統一的專科醫生資格,並通過該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讓行政法規生效前,已獲衛生局認可的公職專科醫生,以及獲醫學專科學院認可的私人機構或私人執業的專科醫生獲專科醫生的專業職銜,行政法規既然認可沒有完成「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的私人專科醫生的資格,若當局今次在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的專科醫生培訓開考中,又強制加入完成「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的要求,不單反映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合邏輯,根本就是違法地限制大量在澳門有註冊執業資格的醫生報讀專科醫生培訓的資格,與當局成立醫學專科學院的目的背道而馳!

本地醫科學院學生實習再實習?

其實,《醫療人員專業法》討論時,政府亦以外地醫科畢業生最後一年的當地實習,不代表其能熟識澳門醫療系統及機構的運作為由,要求所有地區(包括本澳醫學院)畢業且已完成實習的醫科畢業生,不單需要回澳再參與資格認可考試,且要再進行為期一年的本地醫療機構實習,且評核合格,才可在澳執業。筆者認為,要通過執業考試,確認其專業知識和技能無可厚非,但是否統一都要再進行一年實習,實在值得商榷,且本地醫科生就在本地實習,若連本地醫科學位的資格和實習都不承認,這就反映對本澳教學監管和質素也不信任,這也難以自圖其說!

比較鄰近地區,包括內地、台灣等,都會要求醫科畢業生通過執業資格考試才獲發正式醫生執業資格,香港的外地醫科畢業生回港執業需要通過執業資格試及一年實習才可獲發執業資格,兩所本地大學的醫科畢業生則獲豁免執業試,香港亦因執業試合格率過低,正討論放寬外地醫生的要求。澳門則無論是在本地還是外地畢業,一律要通過資格認可考試,且要再進行為期一年的本地醫療機構實習,且評核合格,才可在澳執業,是四地最嚴格,但這會令澳門醫療人員質素提升嗎?筆者實有懷疑。

實習一年水平提升有限 執業試把關更實際

筆者認為,政府通過資格認可考試,已能基本確保醫科畢業生的專業知識水平,這亦是內地與台灣獲取執業醫生資格的方式,至於本地十二個月的實習要求,實在值得商榷!因按照政府目前的程序,醫科生畢業後,要到十二月才能進行統一考試,翌年三月才公佈成績,最快六月才開始實習,再下一年六月才完成實習,即使所有考核都合格,最快都要用兩年時間才可獲得執業醫生資格,對年輕醫生是重要的青春成本,加上本澳醫療空間可供實習的位置本就不多,業內人士認為這一年實習對提升醫科畢業生技能的實際意義不大。

筆者一直認為,無論對於專科醫生培訓,還是醫生執業資格,只要已在政府認可學歷的醫科學位完成實習及畢業的醫科生,當局都應該依法豁免其再在本澳醫療機構實習的要求,因為這對有能力考取專科培訓資格的私人普通科醫生,要其先放棄執業醫生資格再考試實習一年,根本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和赤裸裸的歧視!對於剛畢業的醫科生,也是浪費時光且對提升技能和水平沒有多大幫助,當局若真的想提升執業醫生質素,更應在目前幾乎出席都合格的資格認可試把關。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副會長 林宇滔

訊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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