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檢討及改善醫療人員專業資格認可考試之程序及機制

促檢討及改善醫療人員專業資格認可考試之程序及機制

本澳2020年通過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規定15類醫療人員在取得專業資格認可後,須參加相關專業範疇技術知識考試,合格後可獲資格認可臨時登記,在完成為期至少6個月的實習(醫生1年)且通過有關的最後考核後,才可獲得醫療專業資格的完全執照。因此,資格認可考試除了影響醫療人員個人的職業發展,更關係著醫療行業的本地人員補充。

資格認可考試由2022年開始實行,曾有考生向本人反映關於考試的各種問題。關於試題方面,資格認可考試一般提供中文、葡文和英文試卷,有部分考題在翻譯時有文法上或用詞上的歧異,準確性不足令考生難以清晰理解問題,但開考時只有前15分鐘可提出問題,面對上百條問題的考試確實沒有足夠發現並提出問題。再者,在公佈最後成績後,若考生對結果有疑問,根據醫療專業委員全體會議第3/2021號決議,僅可向行政法院提起司法上訴,卻沒有向典試委員會提起聲明異議或上訴的機制。

亦有考生反映,現時的資格認可考試沒有提供清晰的範圍及參考書籍,本人雖然認同考試是綜合考查投考人從事相應專業的基礎能力,但不論是內地、香港及台灣,均會提供較本澳詳細的醫療考試範圍,以及列出相關的參考書籍,由於部份學術理論或標準涉及地域上或時間上的差異,確定用哪些參考書籍亦有助減少爭議。

根據法律規定,組織資格認可考試及制定考試規章為醫療專業委員的職權,對於考試的規定法律沒有明確的限制。根據醫療專業委員全體會議第3/2021號決議,資格認可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而第十四條亦規定如知識考核不合格,投考人可向醫療專業委員會提出新申請重新進行知識考核;新的知識考核及其舉行日期由醫療專業委員會訂定。但有考生反映過去均沒有設補考機會。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參考過去本澳曾有公務人員統一管理開考曾發生爭議,有考生在查閱試卷時發現問題並向典試委員會提出上訴,最終經覆核發現因改卷程序失誤,有9名考生由原本的不合格變為合格,為符合公平原則,可見有關聲明異議及上訴機制是必須的,對於有考生反映資格認可考試的內容涉及爭議或存在翻譯上的問題,醫專會有否檢討過去兩年資格認可考試的考試機制,以及公佈最後成績之後的上訴機制?醫專會有何措施減少考題上的漏洞,例如會否邀請相關專業的第三方人士試做及審查試卷,確保考試的專業性及準確性?今年的考試即將在8月下旬至9月上旬期間舉行,為持續提升考試的專業性及公平性,醫專會有何措施改善考試程序,尤其在覆查試卷及上訴機制方面,以達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

二、過去不時發生考生與醫專會就考題上的分歧及爭議,醫專會會否參考鄰近地區的做法,為考生提供合適的考試範圍及列出相關的參考書籍,讓考生更好理解考試的標準?澳門的醫療考試理應集中按照澳門的情況進行考核,卻有考生反映曾經有試題問某情況下應用哪種藥物時,正確答案卻是一款澳門沒有註冊的藥物,醫專會有否檢討有關情況及避免有關情況再次發生?

三、本澳一直缺乏醫療人才,但現時資格認可考試每年只舉行一次,必須強調,本澳有不少學生在外地讀醫,各地院校畢業時間未必可配合本澳的開考時間,若錯過考試時間或考試不合格,需要等待多一年才有機會再參加考試,不但拖延年輕醫療人員的職涯發展,更令緊缺的醫療人力資源無法得到補充,以香港和台灣為例,每年均進行兩次醫生考試,醫專會會否考慮未來增加考試次數?根據現時規定,知識考核不合格可申請重新進行考核,為何過去未有安排舉行補考?

(提交日期: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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