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增加政府公共工程規劃的資訊透明度
早前位於內港五號碼頭附近岸邊一座新建成的平台由於鋼筋外露,在社交平台上引起關注,其後環保局解釋有關工程為「內港南臨時污水處理設施」,而平台是屬於「內港南雨水泵站及下水道工程」的一部分,一半用作興建雨水泵站,另一半則是交由環保局興建臨時污水處理設施。而鋼筋外露的原因是由於臨時污水處理設施的工程開展,正在對平台的圍牆預留接駁位置進行局部改造,以利項目結構連接現有平台。
有關消息引起該區居民關注,擔憂設施運行後會傳出臭味,當局於5月28日表示目前有關項目已暫停施工,政府對此持開放態度,會持續與社會各界保持溝通。該工程雖然早於2023年底公開招標,2024年11月正式判標,但一直未有提早向居民介紹及諮詢意見,為居民釋除疑慮。再者,根據地籍資訊網顯示,工務局未曾為內港南臨時污水處理設施的位置發出規劃條件圖;不只是這個項目,內港南雨水泵站、內港北雨水泵站、林茂海邊大馬路雨水箱涵排水口臨時污水處理設施,以及筷子基北灣泵站所在的位置,地籍資訊網同樣沒有顯示已經發出規劃條件圖。
近年不少政府公共工程均沒有公佈規劃條件圖,例如文化局計劃在大三巴牌坊後的高園街16-22號及相鄰的國有土地一併利用,建設成為澳門世界遺產展示館,總面積達7600平方米。當局於2023年宣佈有關計劃並公開建築物的效果圖,今年5月又提及會加快建設,但一直未見政府依法按程序申請、公示及公開諮詢發出規劃條件圖。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除了是次引起社會爭議的內港南臨時污水處理設施,林茂海邊大馬路的臨時污水處理設施為石屎興建的永久建築物,甚至在內設有環保加FUN站;而近外港碼頭臨時污水處理設施,則採用可拆式臨時興建方式興建,無論前者或後者,都未見當局如港珠澳大橋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的污水處理廠一樣,在施工前按照《城市規劃法》等相關法例申請規劃條件圖,及依程序公示及收集意見,原因為何?當局有何措施確保公眾能就相關設施興建前能得知規劃、及早依法發表意見,以符合城規法的公開透明原則?城規法執行部門的意見為何,會否就類似問題發出明確統一的標準?
二、對於文化局計劃在高園街原公務員宿舍的停車場空地位置,興建澳門世界遺產展示館,但一直未見當局有依城規法申請任何規劃條件圖;而政府在進行保育維護的永福圍則有依法申請規劃條件圖及依程序公示及諮詢公眾意見;作為六大片區之一、正進行翻新及修葺的23號碼頭,又未見當局依法申請規劃條件圖及依程序公示及諮詢公眾意見,上述項目同屬由文化局牽頭的工程計劃,為何在申請規劃條件圖有如此不同的理解?城規劃執行的部門意見為何,會否就類似問題發出明確統一的標準?
三、自2015年底中央政府明確澳門習慣水域管理範圍後,本澳近年越來越多涉及海域和陸地的綜合建設,一方面未見當局申請規劃條件圖,也未見當局有就項目進行公開諮詢,例如AB區通道及路環西側防洪(潮)排澇項目-圍堤及涉水代建工程,公建局僅進行工程項目介紹或招標資訊,社會根本難以掌握實情。AB區通道由原來隧道改為行車天橋,政府亦未有正式向社會進行任何公眾意見收集或正式詳細交代;路環西側防洪工程於荔枝碗一邊的防洪堤建設與法定受保護的被評定的不動產-荔枝碗船廠片區有明顯重疊。針對上述工程,當局有任何機制確保公眾的知情及發表意見權利?當局會否參考通過城規法的公示及公眾諮詢機制,確保公眾的知情及發現意見的權利?
(提交日期:20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