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交代戶外表演區的營運情況及計劃
澳門戶外表演區於去年以工程費用逾八千萬建成,加上平整工程、編制計劃、監測及質量控制等判給,總造價逾九千萬。戶外表演區在去年落成後隨即於12月28日舉辦了一場預熱音樂會,當局表示共有約1.1萬人入場,由於當晚表演大部分是澳門居民以優惠價格購買,觀眾秩序良好,在已安排了大量工作人員的情況下,活動結束後觀眾離場的疏散十分順暢。其後文化局宣布正公開徵集有意於2025年在澳門戶外表演區試營運期間舉辦的活動方案。表演區佔地九萬四千平方米,能容納觀眾超過五萬人,是專為大型演藝活動而設的戶外表演場地,未來計劃引進海內外籌劃大型戶外文化節慶、演藝節目及巡演活動的機構前來澳門舉辦國際級大型盛事,豐富澳門文旅資源,助力「演藝之都」建設。
今年2月政府在立法會回應口頭質詢時表示,表演區計劃於3月和5月舉行音樂會,當局共收到約30項申請,但因部分申請在觀眾數量和要求上未達設定目標,因此仍在篩選中。其後於4月宣佈,澳門戶外表演區早前公開徵集3月及5月的演出方案,經綜合評估3月份沒有合適項目可配合演出,6月將有一項由業界申請場地並舉行的演出活動,觀眾容納量為2萬人(7月8日新聞稿指共1.1萬人入場)。又指已收到多項下半年活動申請,將進一步推進落實7至10月多個條件較為成熟的項目,預計第三季大型演出活動的觀眾人數將可逐步提升為每場2.5萬至3萬。連同6月的演出,已有4項演出申請了租借場服務。
早前不時傳出消息有演唱會或音樂活動在戶外表演區舉辦,包括早前有媒體指在今年9月6、7日在戶外表演區舉行國際知名的潑水音樂節,但近日文化局發新聞稿指於7月25日接獲租戶通知臨時取消活動,現重新開放有關檔期(9月上旬),但由公佈至該日子距離只剩一個多月,實際上根本不可能再租用。根據現時戶外表演場地官方網站介紹,只有6月15日及9月20日兩個活動的訊息。7月29日的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會議上,文化局表示今年9月下旬、10月下旬、12月已有確認的租場,該局也陸續收到申請。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文化局在今年2月曾表示已收到約30項戶外表演區的活動申請,但原本計劃3月及5月的活動均無法如期進行,今次9月上旬的活動再次取消;至今只有今年9月下旬、10月下旬、12月已有確認的租場活動。根據文化局公佈的《澳門戶外表演區試營運期徵集步驟》,申請方需要提交計劃書,並待局方分析及書面回覆是否可進入第二階段的場地申請,當局有何審批標準?當局收到業界數十份申請,但至今只舉辦了兩場及確定未來三場活動,當局有否向業界提供清晰的意向、活動要求及審批標準;若有,為何數十份申請僅得兩場活動成功舉辦?參考當局公佈的《澳門戶外表演區場地租借規章及指引》,申請者須自行向政府部門或權限單位提交活動資料或辦理相關申請,有關權限單位多達15個,更註明「有關部門及相關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即根本未明確列出所有有可能須要的申請事項),有業界反映現時根本沒有對口部門或單位可以為申請者釐清所有申請手續及程序,令不少業界,尤其外地團隊卻步,為更好地協助業界籌備活動,當局會否安排專門團隊協助申請者完成各部門的所有申請手續,或提供一站式服務?
二、澳門戶外表演區於去年12月進行一場由文化局主辦的預熱音樂會,入場人數約1.1萬人;其後6月由私人團體舉辦一場音樂活動,原本預備有2萬名觀眾,但最終入場人數只有1.1萬人;當局曾表示預計第三季大型演出活動的觀眾人數將可逐步提升為每場2.5萬至3萬,但按目前情況,預算第三季最多只有一場表演活動。鄰近香港同樣於去年開始啟用的啟德體育園,測驗及演練僅用4個月完成(2024年10月底至2025年2月),參與人數會由最初的千人規模逐步提升至5萬人,於今年3月正式開幕啟用,更已舉辦多場大型體育及表演活動。反觀澳門戶外表演區啟用至今已8個月,期間只舉辦了兩場各1.1萬名觀眾的活動,是否符合當局的正常預期及測試計劃?目前當局仍然將入場人數限制在3萬人內,當局有何目標、計劃及時間表,讓戶外表演區達到正常運作及安全地提升到可容納達5萬人的原設計目標?
三、 文化局早前表示正進行外判營運的前期分析,但對於將會採取什麼形式外判,當局僅表示「朝比較公開的方式」外判,但目前戶外表演區仍處於試營運階段,戶外表演區會否超過原定一年的試營運期仍是未知之數,再者,根據公建局網站,戶外表演區仍然處於「工程臨時接收」的程序,在外判管理公司營運時,當局如何分配政府及管理公司之間的責任,包括未完成確定驗收的工程?戶外表演區未來的營運模式及外判工作有何最新進展、計劃及時間表?
(提交日期:20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