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報專欄:#宇論滔滔 2025年5月23日】
現金分享應依承諾七月前全額現金發放
日後檢討應公開諮詢目標才可理性討論
今屆政府的首份施政報告於今年4月發表,居民關注的《現金分享計劃》繼續列為2025年財政年度的主要惠民措施,向符合條件的永久性居民發放10,000澳門元,向非永久性居民發放6,000澳門元。今年的施政報告亦提及,「在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後,適時完善現金分享制度,將節省的開支用於增進民生福利和促進社區經濟發展之上。」按筆者理解的字面意思,適時並沒有特別指今年內要「完善制度」;再者,特首在發表施政報告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往年約於4月份出台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今年由於剛出台施政報告,預計會遲一、兩個月公佈,但強調無影響發放,「都係全年畀你,一筆過」,因為新屆政府就職不足4個月,希望居民給予時間。又指為完善現金分享制度,政府下一階段將廣泛聽取諮詢公眾意見。
施政報告及記招已明確今年現金分享如常發放
現時經濟不景,不諱言,確有不少市民向筆者查詢何時才能發放現金分享,無論按照施政報告、特首陳述,還是綜合上文下理,筆者一直以為今年現金分享將會沿用現時制度,即在每年7月發放,只是未能像2020年開始提前發放!有關檢討或諮詢現金分享制度最快是明年的事,甚至是未有時間表的事!
然而,5月16日政府突然發放新聞稿,指政府已舉行兩場面向社團的「完善現金分享制度意見徵集會」,與會者建議政府須再次審視發放現金分享的目的及性質,以及可考慮採用其他不同發放方式和組合,例如消費卡或消費券等方式;研究引入須身處澳門183日的發放條件,但要考慮將在內地工作、升學、養老等合理情況納入豁免條件。由於有關諮詢會只是事後發稿,事前政府未有發佈任何諮詢,加上諮詢會亦不如往屆政府邀請傳媒現場或事後採訪等,公眾對諮詢會的全面資訊了解有限,加上會上意見與一般社會認知差距甚遠,有關消息隨即引起社會討論,但政府亦沒有及時回應,導致各種質疑、憂慮四起,不少市民擔心今年現金分享是否不能正常發放,又或以消費券代替等,社會反響極大!
突社團諮詢事後發稿提變消費券社會迴響極大
按照政府自己的介紹,2008年因應當時社會經濟受到金融海嘯的衝擊和抗擊通脹對居民帶來的生活壓力,以及基於本澳經濟因博彩業的持續發展和帶來的經濟效益,提出了《現金分享計劃》與居民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故自該年起,政府每年均以行政法規方式頒行《現金分享計劃》,向合資格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至今已發放17次。
歷年現金分享的發放時間大多數於7月開始,2020年疫情3年因經濟環境狀況則提早至4月開始發放,發放金額亦從2008年的5000元(永久居民,非永久六折)、逐步調升至2010年的6000元、2011年的7000元、2013年的8000元、2014年9000元、2019年10000元至今,發放總金額亦從最初2008年的26億元,逐步增至2024年的73.6億元。
現金分享制度方式沿用17年一直恆常進行,唯一小插曲是在2011年政府因應推出第三層養老制度,並在該年向所有澳門人的中央公積金戶口年度撥款7000元(長者及殘疾人士可即時提取,其他人士要65歲後才可領取),目標提升養老保障,故同年政府將現金分享金額從2010年的6000元降至4000元,雖然大部分市民獲得總額更多,但事件引起社會廣泛回響,加上鄰埠香港又派6000元現金分享,政府故在下半年再發放每人3000元的現金補助,最終平息事件!
消費券發放現金分享名不副實社會難接受
此外多年,現金分享一直是本澳「雷打不動」的制度,甚至筆者到香港遊玩時,只要香港朋友知道筆者來自澳門,九成第一句就會說澳門幾好,有現金分享派!不諱言,現時本澳經濟就業環境低迷的情況下,社會絕大多數意見都認為今年現金分享應如過往發放!即使如政府所言須完善《現金分享計劃》,亦不應影響一貫最遲7月的發放時間。再者,施政報告亦明確有關惠民措施是「現金分享」,更應是以「現金」發放,若以消費卡或消費券等方式明顯是「名不副實」!當然,政府另外發放消費券支持本地商戶是另一項政策討論,不應與現金分享混為一談!
事實上,在疫情期間,政府三年以來一直以財政沒有盈餘,拒絕發放央積金的7000元年度撥款,確實令到不少長者及殘疾人士生活和心理大受影響,筆者當時在財政預算審議時亦年年提出,相關年度央積金撥款一向是政府向長者及殘疾人士的恆常支援,也在多年的施政報告以所謂的長效措施計算及被提及。再者,中央公積金撥款的法例是「歷年」盈餘,非「曆年」,即不只計算某一年的財政赤字或盈餘,故當局應該至少繼續發放給長者及殘疾人士,避免他們的生活及心理受影響!就算再退一步,涉及長者及殘疾人士年度7000元的央積金撥款約5到6億元(全民約28億元),單是長年已移民他方不在澳門的人士已有十多萬,只要調整一下規則,當局就可將資源用回本澳的長者及殘疾人士,又不需要額外增加資源,甚至有餘力處理更多問題,一舉多得!可惜政府對此一直置若罔聞,不單三年的央積金撥款堅持不給,也不見政府對現金分享制度有任何「完善」!
將來現金分享檢討必須公開諮詢可先堵沒在生證明的漏洞
故不諱言,政府今年在沒有公開諮詢意見下,向個別社團諮詢意見,根本是庸人自擾,徒添煩惱!事實上,央積金的分享機制,早已考慮到有些在外工作養家的本地人,在外地學習進修,又或養病等人士,也有上訴機制,當然具體細節可以再調整優化,包容更多的人,但事實上現時現金分享機制本身就有很多漏洞及邏輯不合理的地方,這些優化根本不需要諮詢。
例如申領任何政府資助,要求申請人「在生」應該沒有爭議(喪葬津貼除外),事實上如養老金、央積金或殘疾金等均有明確要求申請人每年必須提供在生證明,近年政府提供「一戶通」可作在生證明也大大方便弱勢人士(外地長期病患不便人士可提供醫生證明等),制度成熟且合理。但不說不知,現時現金分享原來不用提供在生證明,更會主動按當事人需要郵寄支票到世界各地。
若在澳門離世人士,因有相應必須程序,翌年的現金分享當然會被停止發放,但在外地過身人士,若沒主動通知澳門當局,現金分享就會照常發放,筆者翻查2025財政年度預算建議的資料顯示,該年退回的3年期限仍未領取的現金分享數額多達7,932萬元,數字較2023年的4,644萬元大增七成!當中還不計及當事人過身未有通知澳門政府,身邊人可以通過銀行戶口入帳、提款卡取款或轉帳等情況。簡而言之,現金分享沒有要求提供在生證明(外地人士通過「一戶通」網上進行)就發放,明顯是不合理的漏洞,根本不需要諮詢,連這個漏洞17年都不面對,談何諮詢優化現金分享機制?
現金分享應有目標及調升機制科學討論
事實上,在完善現金分享制度方面,本人早在十多年前一直提倡政府應及早為現金分享「正名」和「機制化」,即應明晰現金分享到底是一個財政盈餘的分享制度,還是一個紓解民困或通脹的福利政策。在目標清晰下,從而制訂長效分享及調整機制標準及調升機制,而不是十多年來名不正言不順,金額調升或「制度優化」都僅是主觀意志!不諱言,從2011年的小插曲開始,現金分享從政治制度上,已是社會民間最為關注和難以改變的施政內容,筆者在短中期都難以預見政府有任何方法能對制度進行大改變,就算是優化及提效也必須拿出令公眾信服的理據,否則只是自毁公信力和「撼頭埋牆」的魯莽行為!再者,現時政府和社會連現金分享正名的工作都未開始,在基本定義和原則也未清晰下,社會根本難以有基礎對現金分享作相對性的討論,討論只會更不理性徒添社會混亂和爭議!
為此,筆者將會質詢特區政府,要求當局按施政報告盡快如期發放「現金分享」的惠民措施,減少社會不必要的猜測及憂慮!因應現金分享完全沒有核實獲發放人是否在生的機制,針對近三年未領取現金分享數字急升,當局會否優先主動堵塞有關漏洞?從公共政策的角度,在確保今年發放如期進行的前提下,今後當局若檢討現金分享制度前會否進行公開諮詢,以及明確現金分享制度的目標,才有基礎對完善現金分享進行理性科學的討論?
宇論滔滔 □ 林宇滔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副會長
(訊報原文:https://www.facebook.com/sonpou/posts/pfbid02utdAuKn2P2FfdwPy1cam13FTQYFzJ2oE2zumicMQQXMapavE4ghBxo8uTXYjSxP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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