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窗威脅公共安全須立法
林宇滔促推強制驗窗莫再拖

因應近年跌窗事件頻繁發生,傳新澳門協會曾在去年致函行政長官賀一誠,促請賀一誠統籌協調部門解決,特別是「跌窗重災區」氹仔濠景花園問題,惟事後行政長官「轉介」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跟進,羅立文又「洗手」卸責指上述問題屬業主責任,最後問題不了了之。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同跌窗小業主有責任,但一直以來政府在法律上沒有推動居民維修窗戶,宣傳教育上又沒有配套提升居民安全意識,檢驗維修技術上又缺統一標準和指引,沒有建立專業資格制度,令市民無從入手。他指出,倘問題威脅到公共安全,政府就必須立法進行規管,本澳最終推行強制驗樓驗窗是無可避免的事,不宜再拖。

跌窗威脅公共安全已非私人問題
林宇滔表示,近年本澳各區例如新橋、義字街、三盞燈、雅廉坊等區不時發生跌窗事件,當中猶以氹仔濠景花園、南新花園跌窗問題最為嚴重,氹仔濠景花園更是差不多每個星期都會發生跌窗事件,區內居民更曾強烈要求政府在上述街道建有上蓋的行人通道,保障行人的安全,可見居民每每行經上述大廈都非常「驚心動魄」。政府在解決跌窗仍抱著洗手不管的態度,令居民感到很無助。他質疑:「點解政府可以對呢啲視而不見,係咪要真係出咗人命,政府先臨渴掘井,到時先處理呢?」跌窗威脅公共安全已非私人問題,責任始終會由政府承擔。

政府只管叫業主負責但沒相關配套協助

政府多次指樓宇維修保養是業主責任,林宇滔對此表示認同,但政府總是「得把口」,當局指要加強業主責任意識,但一直以來在法律上沒有推動居民維修窗戶,宣傳教育上又沒有配套提升居民安全意識。他舉例,有意見建議市民加裝窗戶防跌鏈,雖然這亦是一種可行方法,不過前提是小業主要有保護窗戶安全的意識,「市民都無呢啲安全意識,咁又點會裝防跌鏈呢?」

此外,他又提到,本澳在樓宇維修保養方面又缺專業資格的推動,當居民有意識要安全防跌鏈,或有意對大廈窗進行安全驗測,但由誰來安裝、找誰驗測才安全?一直以來政府都沒有在私人市場上培訓相關專業人士,也沒有相應的配套法律和工作。以香港為例,因跌窗導致有人死亡時事屢屢發生,到最後香港都只有推行強制驗窗,情況才有所改善。儘管推強制驗樓、驗窗,問題不能百分百解決,但可以喚醒社會的關注,單是驗窗,香港制訂了驗窗指引,也對相關技術人員進行了專門的培訓等。

政府須制訂統一準則令驗樓規範化

明年8月生效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規定,業權人自樓宇入伙10年後及往後每5年進行保養維修。若有人投訴或工務局發現大廈嚴重缺乏保養,可要求大廈必須「驗樓」,編寫樓宇狀況報告並維修保養。若嚴重違反保養及維修義務將有罰則,工務局並可因建築物出現安全、衛生惡劣等問題時,勒令整頓。不提交報告,自然人科2,500元至5萬元罰款,法人科5000元至10萬元罰款。有意見指上述規定有助提高業主維修保養樓宇意識,不過林宇滔直言,按政府立法邏輯,是發現有問題再通知業主跟進,做法其實和現在差不多,相信情況改變不大。多年來政府在樓宇驗測上沒有統一驗樓標準和指引等,沒有建立專業資格制度,「乜都無做叫人驗乜?」倘若要推行相關法律,政府須先制訂驗樓指引,訂定統一的驗樓標準,令驗樓規範化。

林宇滔批評:「在很多問題上,不論是跌窗、滲漏水、樓宇結構安全等,政府口口聲聲話係私人責任,但如果威脅到社會公眾安全,政府就要管、要立法。」所以,最終本澳仍需推行強制驗樓、驗窗,並建立相關配套,令檢驗、人員質素規範化、制度化,才能有望解決問題。

【新聞轉載:2021年8月26日 捷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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