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交代器官捐贈與移植的具體流程及實質進展 (書面質詢)

促交代器官捐贈與移植的具體流程及實質進展

本澳早於1996年制定《人體器官移植法》;相隔20年後,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於2016年頒佈《證實腦死亡的標準、規則和判定指引》,以及《人體組織或器官摘取及移植活動指引》,並在同年完成一例近親活體腎臟移植手術。其後,政府於2017年與內地簽署「國家人體器官共用與分配計算機系統」,2018年推出器官捐贈自願登記制度,但至今系統仍未有任何成功配對過任何器官捐贈個案。

衛生局亦在多次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2016年衛生局成功進行本澳首例的活體腎臟移植手術,其後積極尋找合適的供體和受體以持續開展相關手術,但一直未有合適的病例。亦曾指出本澳器官來源匱乏是目前的主要問題,衛生局會根據病人情況和治療選擇安排其加入內地的輪候隊伍。

截至2023年5月4日,本澳的器官捐贈總登記人數為5734人(約佔本地人口約1%),對比香港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357668人(約佔本地人口約4.9%)為低。本人在查看衛生局網站的器官捐贈專頁亦發現,專頁除了器官捐贈總登記人數及已親臨完成手續人數有持續更新外,不少資訊只更新至2018年,當中包括「司長寄語」、「局長感言」及宣傳活動的資訊(見附件資料);而2021年行政長官賀一誠在政府總部會見內地人體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主任黄潔夫一行的消息竟沒有在網頁公開。反映網頁過去五年幾乎處在停止更新狀態。

更重要的是,該網頁只提及認識器官捐贈、證實腦死亡的標準及規則等基本概念和資訊,宣傳單張亦只提及如何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卻沒有任何器官捐贈的實際措作流程,反映當局並未重視器官捐贈和移植的發展。參考鄰近地區,香港衛生署器官捐贈專題網頁就有上載醫院管理局提供的遺體器官捐贈流程圖及短片,解釋整個器官捐贈的流程以及對捐贈者家人的支援,讓社會清晰了解及認識器官捐贈的實際操作流程,這亦有助增加大眾登記的意願。

關於內地輪候的問題,2017年11月政府與內地簽署捐獻器官共用合作意向書,加入中國人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建立澳門人體器官移植輪候名冊。根據「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基本原則」第二條第三款「肝臟、腎臟按照移植醫院等待名單、聯合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區域內的移植醫院等待名單、省級等待名單、全國等待名單四個層級逐級進行分配與共享。」按照此原則逐層分配,相信澳門人能輪候到器官分配的機會不高。

衛生局於2021年回覆書面質詢時表示,截至2021年7月底,正在接受腎透析治療並有意願接受腎臟移植手術的病人共有230人;強調本澳沒有末期腎功能哀竭病人因未能獲得適切治療而死亡。本人必須指出,由於急救已屬「適切治療」,因此以上解釋並未交代本澳腎衰竭病患真實現況。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近五年,本澳有多少需要器官移植的病患獲送外治療及成功進行器官移植術?針對本澳器官捐贈系統執行成效極低的問題,當局有何實際措施增加本澳器官捐贈的成功率?衛生局在過去回應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截至2021年7月底,正在接受腎透析治療並有意願接受腎臟移植手術的病人共有230人;強調:「本澳沒有末期腎功能哀竭病人因未能獲得適切治療而死亡」,字面上根本迴避回應有多少末期腎功能哀竭病人因未能等到腎移植而死亡,到底近五年,本澳每年有多少正等待腎移植的病人因未能等到合適器官移植而死亡?

2.衛生局在過去回應議員書面質詢時多次表示,在2016年成功進行本澳首例的活體腎臟移植手術,其後積極尋找合適的供體和受體以持續開展相關手術,但一直未有合適的病例。 針對本澳器官來源匱乏的問題,衛生局一直強調已開展一系列的宣傳工作,包括成立器官捐贈推廣小組,設立網站專頁及派發宣傳資料等,推動更多有意成為捐贈人的人士參與。但衛生局的器官捐贈專頁除了捐贈登記人數外,在2018年後便沒有再更新資訊,當局未更新網頁的原因為何?為了讓更多人認識器官捐贈,打破傳統觀念,推動更多人關注和支持器官捐贈,當局會否在網頁增加遺體器官捐贈流程等資訊?根據第2/96/M號「人體器官移植法」第九條第一款「本人或透過其法定代理人向澳門衛生司表示其願意作出捐贈者,視為死後捐贈人。」當局過去有否向證實腦死亡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家屬)查詢其是否有捐贈願意?當局在得知腦死亡病人為已登記的器官捐贈者時,有何具體操作流程?過去有否已登記器官捐贈的人士在判定腦死亡後卻未有進行器官移植?

3.2017年11月澳門政府與內地簽署捐獻器官共用合作意向書,加入中國人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建立澳門人體器官移植輪候名冊,當局是否已簽訂具體協議及落實了具體執行細節?如有,詳情為何?有否任何澳門人按照「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基本原則」的四層分配基制輪候到器官分配?如無,何時會簽訂?

 

(提交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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