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以行人為本規劃建設整體步行網、風雨連廊步道及無障礙出行路線

應以行人為本規劃建設整體步行網、風雨連廊步道及無障礙出行路線

松山行人隧道於去年10月1日正式啟用,令居民往返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與高士德大馬路步程,由1.1公里大減至400米,步行時間僅需約4至5分鐘。系統還設行人天橋、升降機等,為市民提供一個便捷的跨區步行選擇。事實上,松山行人隧道現已成為不少市民日常出行及通勤的必經之路,但有不少市民反映,經松山行人隧道行至新口岸馬六甲街落天橋後,沿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去到畢仕達大馬路之後卻沒有任何過路設施,最近的斑馬線需要到高美士街大賽車博物館旁,中間相距約127公尺,不便市民出行。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在50公尺距離內沒有經適當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時,行人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方可在人行橫道以外的地方橫過車行道。因畢仕達大馬路和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交界處沒有斑馬線,不少市民在不違反相關法律的情況下,選擇在上述地點過馬路,對行人或行車都帶來額外風險。亦曾有不少市民及遊客由東方拱門沿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行車方向的行人路打算到松山行人隧道,最後才發現並沒有路通往松山行人隧道,附近亦沒有行人路設施到馬六甲街的天橋上落點,導致不少行人需要原路折返,甚至直接橫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險象環生。

輕軌站周邊的步行網亦同樣未完善,輕軌石排灣線主體工程包括石排灣站及離島醫院站亦預計於明年2月竣工,根據公建局網站的資料,離島醫院站位於路氹連貫公路上,東、西兩側設有出入口及設有行人天橋連接至離島醫院大樓入口。石排灣站位於石排灣馬路上,南、北兩側設有出入口,並有行人天橋連接至石排灣公屋區內的行人天橋。不過石排灣站附近除了公屋區,還有路環小型賽車場及石排灣水塘等向公眾開放的設施,但按現時的設計效果圖,石排灣站北側的落腳點只到路環小型賽車場外圍的行人路(附圖1),由該落腳點到小型賽車場入口的步行距離約360公尺,但其實石排灣站至小型賽車場入口兩點的直線距離只有約70公尺。

近年政府致力推動「體育+旅遊」等豐富旅客的多元旅遊體驗。其實本澳的小型賽車場一直深受遊客歡迎,吸引不少內地及香港旅客特地到路環小型賽車場體驗,而早前體育局舉辦的「大賽事親子嘉年華」更吸引不少市民一家大細到場參與,但由於交通不便,過去多年本澳市民普遍對路環小型賽車場認知不多。隨著輕軌石排灣站的落成,當局應藉此完善到達路環小型賽車場及石排灣水塘等設施的公共交通配套及步行路線,配合政府發展多元旅遊體驗的政策。

另外,2018年落成的海事及水務局新大樓,與世遺景點港務局大樓相鄰,新、舊大樓之間設有休憩區,內有步行階梯連通主教山,成為市民及旅客往返主教山的步行路線之一。但海事及水務局位於鮑公馬路的入口,一段通往大樓頂層天面花園的天橋,卻關上閘門及有「非本局人員不得進入」的標示(附圖2)。根據2014年6月4日的土地工務運輸局的新聞稿表示,「是次工程將利用公園的地形變化,建造步行徑和升降機,打造通往主教山的便捷通道,使新大樓及周邊空間塑造成串連區內世遺路徑的重要節點,優化步行環境。市民可利用依山坡而建的步行徑由西望洋巷往鮑公馬路中段再步行上主教山,或可乘獨立的升降機由公園往辦公大樓頂層的天面花園經行人通道往鮑公馬路中段。」可見原本規劃由公園往天面花園設有升降機且開放給公眾使用,為市民及長者提供無障礙出行,如今卻成為局內人員專用。再者,根據地籍局資料及街道準線圖,天橋部分不屬於海事及水務局範圍,更不應該限制公眾使用。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不少市民及旅客經松山行人隧道步行至新口岸馬六甲街落天橋後,沿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去到畢仕達大馬路,在沒有過路設施的情況下橫過馬路;另外亦有行人由東方拱門沿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行車方向的行人路,步行到路段盡頭才發現並沒有路通往松山行人隧道,導致不少行人需要原路折返,甚至直接橫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險象環生。當局會否儘快理順松山行人隧道周邊的步行系統,在適合的位置增加過路設施,在無法通行的路段提前設置告示牌,確保行人安全?在未來的交通規劃設計上,除了建設更多遮陽擋雨的步行通道外,當局會否真正以行人為本的角度出發,同步建立周邊步行道過路設施的聯繫,理順所有步行路線?

二、現時輕軌氹仔線的輕軌站,除了與口岸設施相連的站點,大部分均沒有風雨連廊通道直接連通周邊設施及渡假村酒店。根據公建局網站資料,興建中的石排灣線除了離島醫院站設有行人天橋連接至離島醫院大樓入口外,石排灣站只連接公屋區內的行人天橋,亦未見有直接連通路環小型賽車場或其他周邊設施的通道,當局會否建設風雨連廊通道連接至公屋區建築物、路環小型賽車場或其他周邊設施?為配合周邊設施及社區發展,當局在設計輕軌站時有何規劃改善出站後的步行網?有否考慮利用便利、快捷及舒適到達目的地的特點,吸引市民及旅客選擇乘搭輕軌,提高輕軌的效益?

三、在「海事及水務局大樓及周邊優化工程」開標時,當時的土地工務運輸局新聞稿 曾提及「市民可乘獨立的升降機由公園往辦公大樓頂層的天面花園經行人通道往鮑公馬路中段。」為何現時升降機沒有開放給公眾使用?根據地籍局資料,海事及水務局位於鮑公馬路入口,一段通往大樓頂層天面花園的天橋不屬於海事及水務局的範圍,為何會設置閘門及「非本局人員不得進入」的標示,限制公眾使用?目前由哪個部門及有何機制持續監察街道準線圖、規劃條件圖、土地合同中相關設施開放或公共地役的徹實執行?

(提交日期: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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