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代公共工程大量砍伐樹木原因及訂立保護樹木機制

交代公共工程大量砍伐樹木原因及訂立保護樹木機制
近日本澳有政府工程項目進行期間,在未有預先通知及解釋原因的情況下,將原本種植在道路的樹及植物移除,引起不少市民關注。
內港雨水泵站及下水道工程第三期工程於今年4月展開,根據公建局的資訊,工程涉及開挖的道路總長度約為800米,污水泵站佔地面積約160平方米,工程範圍由比厘喇馬忌士街、司打口、火船頭街、新馬路及巴素打爾古街等街道,工程包括建造雨水箱涵、雨水集水井、雨水下水道、污水下水道、污水壓力管、污水泵站、混凝土行車路面及飾面行人道等。近日發現在司打口前地對開(比厘喇馬忌士街9號碼頭附近)的數棵樹及植物已被移除,但根據工程圖則 ,該工程只有其中一段開挖工程需從該綠化區域中間穿過,未見有大範圍的工程。而當局除了在6月8日發出交通改道的新聞稿 提及「3A巴士路線總站亦需圍封施工」外,並未提及需要移除該綠化區的樹木。
另外,正在進行的筷子基北灣俾若翰街沿岸休憩區優化及涵箱渠建造工程亦有同樣情況,該路段現時正進行擴闊行車道工程,取消原本的公共泊車位改為行車線,而該路段兩旁行人道數十棵樹木雖然不在擴闊的行車道範圍內,但仍然被全數移除。根據市政署工程資訊網 ,有關工程將透過加強濱海空間的使用率,增加綠化元素及樹蔭長廊連結社區,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戶外活動空間;計劃擴闊筷子基北灣(俾若翰街路段)堤岸的可使用空間,延伸及連通筷子基北灣休憩區,並設有觀景平台、健身區、蔭棚及適當座椅等,增設分隔行車道路的綠色屏障,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戶外活動空間。市政署曾於去年10月的新聞稿 公佈海濱休憩區的效果圖,仍然可見俾若翰街兩旁的綠化設計,但於市政署工程資訊網卻不見有關設計的介紹,更未解釋為何移除數十棵樹木。
去年3月華士古達嘉馬花園亦曾發生綠化外判公司人員工作「失誤」導致4棵宮粉羊蹄甲被移除,但最後有關部門仍沒有交代有否追究責任及作出處罰。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因內港雨水泵站及下水道工程第三期,司打口前地對開(比厘喇馬忌士街9號碼頭附近)的數棵樹木被移除;筷子基北灣俾若翰街沿岸休憩區優化及涵箱渠建造工程剛展開,該路段兩旁行人道數十棵種植多年的樹木全數被砍伐,上述兩個工程為何未有考慮將樹木原地保留或先作移植?為什麼沒有在事前主動向公眾交代移除上述眾多樹木的原因?當局在介紹「筷子基北灣」工程時表示會增加綠化元素及樹蔭長廊,有關工程具體的綠化規劃為何?在施工前當局有否充份評估砍伐樹木的必要性?
二、去年3月華士古達嘉馬花園曾發生綠化外判公司人員工作「失誤」導致4棵宮粉羊蹄甲被移除,當局承諾會向公眾交代追究及處罰結果,但為何至今仍未作公佈?事發後,當局有何實質舉措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三、根據現行的《公共地方總規章》,於公園、公共道路或其他公共地方採摘、破壞植物或在其上刻畫,罰款為澳門幣300元;若不具備准照於公共地方砍伐喬木或灌木,罰款為700至2500澳門元,如法人觸法則可被罰款700至5000澳門元,罰款多年未有修改,未來會否調升罰款金額加大阻嚇力?本澳除《文遺法》對被納入古樹樹木有較好的法律保障外,對保護其他樹木的法例除了罰款外便沒有其他責任,全球不同地區對於因工程項目需要砍伐樹木或破壞綠化等,都會設定補植或補償的要求,避免工程建設過份砍伐樹木和破壞綠化,當局會否就此修法或立法,全面系統性保護樹木及平衡社會發展?
(提交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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