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區13地段經屋分別以新舊法計呎價 林宇滔促政府清晰解說

#新聞轉載 (澳門日報 2024-02-01)
A區13地段經屋分別以新舊法計呎價
林宇滔促政府清晰解說
政府昨晚公佈新城A區十三個地段經屋單位平均呎價,當中二○二一及二○一九年經屋申請的單位分別按新舊法計算。議員林宇滔認為政府通過新聞稿”死板”陳述法律條文,並沒有清晰公佈售價計算公式,尤其溢價金所佔比率,促政府清晰解說及交代。
質疑兩者價錢相若
林宇滔表示,政府在二○一九年經屋及二○二一年經屋申請地段分別用實用面積及建築面積公佈計價,令兩者看起來不一樣,但若以實用面積約等於七成建築面積計算,兩者價錢基本相若。他質疑政府通過用這些手法來令二○二一年姓”經”的經屋看起來會便宜一些,否則按政府過往公佈實用面積呎價的方式,是回應不到坊間質疑為何二○二一年姓”經”的經屋與二○一九年不姓”經”的經屋價格相同。
對於”新經屋法”規定,單位售價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林宇滔關注二○二一年經屋的溢價金比率是多少,認為政府應清晰公佈;又批評政府在經屋修法越變越複雜,而且新舊制度亦沒有一套能自圓其說的解說邏輯。
倡經屋有私產屬性
他又認為政府仍未清晰解釋到姓”經”的經屋將來牽涉到銀行抵押、沒有資產價值的經屋將來如何流入市場等問題,若政府不解釋,姓”經”的經屋不會受居民歡迎。指出居民真正想買的是有機會與社會經濟發展同步增值的資產,但夾屋又暫緩,他認為夾屋法與二○一五年版的經屋法基本一致,事件突顯政府公共房屋政策的混亂及邏輯之間的矛盾,希望政府能撥亂反正。他指目前經屋姓”經”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在實際操作上亦充滿困難,應還原基本步,令經屋有私人資產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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