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批政府為外地人中門大開 罔顧本地人權益濫用人才引進制度

林宇滔批政府為外地人中門大開
罔顧本地人權益濫用人才引進制度

至今年3月底本澳外僱總數有17.9萬人,各行業充斥大量外僱,加上最近政府宣布計劃把在本地高校修讀白名單指定重點產業的20多個相關學科且成績優異的非本地畢業生,納入第二階段的人才引進計劃申請,在現時本澳有大量大學畢業生仍處於失業或未找到對應專業工的情況下,當局相關計劃令社會譁然,甚至進一步推高民怨。議員林宇滔形容,現時澳門的就業環境是回歸以來最差,政府一直以來都只為外僱、為外地人「中門大開」,甚至罔顧本地人權益濫用人才引入制度,引入非本地畢業生。他促請政府研究有哪些「好工」是應該留給本地人,否則澳門就業環境永遠不會改變,經濟環境也沒有可能優化。

統計暨普查局公布,在3月底,本澳總人口 68.6萬人,按季增加 2,700人,主要是居澳外地僱員增加所致;期末外地僱員 17.9萬人,增加 2,808人。而根據治安警「2024年03月底按行業及所持身份證明文件的發出國家/地區統計外地僱員人數」資料,至今年3月底,外僱總數是179,469人,扣除26,089個家傭,各行業外僱合共有153,380人。在行業分布中,聘用最多行業是酒店及飲食業(50,590人)、其次是建築業(30,348人)、不動產及工商服務業(22,766人)、批發及零售業(20,903人),在本地人就業環境未有改善,居民就業難情況下,外僱數目不減反增,無疑引起本地居民憤懣。

失業率下跌是因外僱增加擴大基數

各行業充斥大量外僱,儘管政府多次強調會保障本地人優先就業權益,但現實卻是本地人已成為外僱補充,坊間戲言,有「藍卡」好過有澳門身份證。

林宇滔直言,有很多居民向其反映,有「外僱優先,澳門人淪為二等公民」的觀感。他又引用統計局資料,2024年第1季總體失業率為2.1%,本地居民失業率為2.7%,按季均下跌0.2個百分點;就業不足率則微升0.1個百分點至1.5%。單看上述數字,本地居民失業率看似下跌,但細心分析,今年1月至3月本地就業居民就業人口是減少300人,反映本地居民就業人數不增反減,總體失業率下跌,是因為外僱人數越來越多,擴大了勞動人口基數。因為37.91萬居澳勞動人口中,本地居民只佔28.4萬人。

林宇滔說,政府總是叫居民在就業問題上要放低身段,然而疫後物價、日常開支都復常情況下,居民如何放低身段做低薪工作?

專科培訓反設諸多門檻阻本地人發展

林宇滔表示,今屆政府已是任期最後一年,但從來沒有考慮過把哪些「好工」留給本地人,哪些工作可以讓外僱做的問題,他認同今時今日的澳門,完全不需要外僱是不現實,亦沒辦法符合社會發展需要,「可能茶餐廳都要執笠」,惟居民覺得有職涯發展前景,可以多勞多得的工作已「唔到本地人可以揀」,更枉論透過再培訓去擇業。

政府不重視本地人才培養,林宇滔舉例,本澳一直缺乏醫療人才,現在政府又稱澳門不缺全科醫生,是缺專科醫生,但在本地全科醫生考取專科醫生資格上又設諸多限制和門檻,這與當局最初成立醫學專科學院的原意相違背,邏輯亦有誤,他謂:「邏輯上我應該先做咗普通科醫生(全科醫生),再接受培訓做專科醫生,否則點一步到位成為專科醫生?既然缺專科醫生,點解政府唔將普通科醫生培訓成為專科醫生呢?」特區政府從來不會為本地人思考如何提升他們就業機會,永遠只會「中門大開」輸入所謂的「外地人才」,但又吸引不到真正的人才來澳門,這令想在澳門發展的人面對諸多困難。

非本地生納人才引進計劃有違法之嫌

政府計劃於今年5月落實第二階段的人才引進計劃申請,對象包括吸納在本地高校修讀白名單指定重點產業的20多個相關學科且成績優異的非本地畢業生。指定重點產業學科涵蓋計算機應用、網絡工程、與大健康產業和現代金融有關的學科等,預計每年合資格的非本地優秀學生不超過200人。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補充,獲審批的非本地學生必須在本地高等院校取得指定重點產業學科學位,且平均學分績點(GPA)須達到3.6或以上,並需要獲得本地僱主聘用或承諾聘用擔任該等緊缺職務,還要滿足工資水平比本地畢業生平均水平較高的要求。坊間質疑:「高分就是人才?本澳不缺同樣修讀相關專業的學生,非本地畢業生就是寶,澳門畢業生就是草?」

林宇滔批評,根據《人才引進法律制度》,「高級專業人才」:是指因應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能支持重點產業發展,又或補足澳門特別行政區發展需要且屬緊缺人力資源的具專業經驗及技術能力的人士。試問一個剛剛畢業的外地大學生,有何「專業經驗」?當局此舉有違《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律規定之嫌。此外,至今政府亦未有說明該20個需要人才的學科是哪些科目,好讓本地人才去讀這些科目,讓本地人在澳門發展所長。從現實很多事例反映,政府「講一套做一套」,從來沒有把「好工」留給澳門人,只會盲目輸入外勞和「人才」應付社會一時需要,不考慮長遠發展。

他謂,對於優秀非本地畢業生,既然當局規定其「需要獲得本地僱主聘用」,那些人大可以透過申請專業外僱方式留澳工作,完全毋須濫用《人才引進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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