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議會發言紀錄 #議程前發言 (2022/11/3)

持續跟進聘用狀況提升職業配對成效

明晰帶津培訓津貼發放及配對時程

勞工事務局早前表示,今年首10個月共協助5,153名居民獲聘,超出去年總數3,233人,達到這個成效,其中的原因是當局在四月改善及簡化配對程序,開放配對會給求職者自由參加有關。雖然配對數字較去年「大增」,但翻查當局每月資料,除四月份成功協助約1,500名本地居民成功就業,其餘月份平均只有400多名本地居民成功就業,配對數字未如理想,令失業率和就業不足率仍不斷攀升。 據本人早前透過立法會索取的資料,至今年4月底六大博企仍聘有2.2萬名外僱,對比2019年12月底(疫情前)本地僱員比例只增加了7.6%,但博企並未持續新增本地人職位,以4月22至24日的招聘日為例,博企提供的空缺有1,850個;但到10月份博企6場的配對會,合共提供職位空缺只有293個。反映博企理應仍有外僱退場、聘用本地人的空間。

此外,有居民向本人反映,透過勞工局舉辦的職業配對成功獲聘後,未過試用期就被解僱;也有中小企僱主反映,部分經勞工局應聘人士上班不久後也沒有再上班,為此本人敦促當局在完成配對後,在一定時間內持續跟進聘用狀況,了解問題所在,以提升配對成效,達至特首「將好工留給本地人」的承諾,避免不斷有企業「先聘用後解僱」或僱員「應付式上班」,只增加了勞工局的配對成功數字,但實際無助改善就業狀況。

而在帶津培訓方面,有長期失業的居民早已預計將津貼當為生活開支之用,但本人收到不少居民反映,在完成帶津培訓課程後,當局沒有明晰的職業配對及發放津貼時間表,居民向當局職員查詢時亦只獲「約一至三個月不等」的回覆。但按《帶津培訓計劃》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如學員在完成帶津培訓課程並參加課程考核後一個月內成功就業或自己經營業務、配合勞工局求職登記和倘有職業配對安排下而未能就業、學員本身的原因而未能配合求職登記或職業配對,或因不接受聘用而未能就業,均可獲發相應培訓津貼。 另外,現時再次申請參加帶津培訓者,須在確定未能完成前次培訓課程,或已獲發前次培訓課程津貼後方可提出申請。但由於完成發放津貼一般需時超過三個月,這段期間居民沒有收入及培訓機會,只能白白等待。

故此,本人促請當局應依法安排學員在一個月內完成配對及面試,儘快發放津貼,並在課程開始前向報讀居民提供明確的時間表,讓居民及早做好規劃;亦建議當局考慮調整再次申請帶津培訓的規定,讓合格畢業的學員在等待面試期間,有資格再次申請報讀其他課程,繼續進修提升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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