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管好博彩業不等於置從業員及周邊行業不顧!

  立法會剛一般性表決《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前俗稱「中介法」,下簡稱「業務法」),以配合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修訂《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下簡稱「博彩法」),筆者先後在兩個法案的一般性表格,均投下唯一的反對票,必須強調,就加強博彩業的規範,筆者早在多年前已提出,甚至認為現時才修法根本是太遲。
博彩業加強規管早應落實
按照今次政府「博彩法」及「業務法」(下簡稱「兩法」)立法方向,未來博彩業只有四種法定參與者,分別為承批人、中介人、合作者、管理公司,承批人就是六大賭牌持有人、中介人相當於現有的貴賓廳經營者、合作者相當於現時的疊馬仔、管理公司就相當於「衛星賭場」的營運者。按照「兩法」的規定,政府會訂立每一承批公司可合作的中介人數目上限,而每一中介人只可與其中一間承批公司合作,合作人的數目亦會有上限。
經財司李偉農則強調,政府並無一刀切扼殺「衛星場」,反而提出設3年過渡期,協助業界處理當前問題,雖然有部分經營者選擇退場,但目前困境是長期疫情造成,並非政府修法引致。
必須強調,筆者一直支持要將回歸20年來一直沒有修改的博彩法完善及加強規管,尤其對博彩業的「賭底面」、「非法存款」、「遙距博彩」等早就應該作出嚴格規管。
但博彩業是澳門支柱產業,佔澳門稅收八成,佔澳門整體GDP逾六成,其興衰變化與澳門經濟就業民生息息相關,倘若「衛星場」全面消失,不單影響就業及周邊產業,甚至會對澳門半島旅客人流也可能產生連鎖反應,進而影響澳門半島旅客人流及中小企生態,故修法必須有周長的思考和配套安排,在做好規管的同時,及早做好配套減少其負面衝擊及影響。
中介人可分佣金衛星場只許收管理費?
不諱言,筆者本以為政府在「博彩法」修訂中已做好萬全思考和準備,並已為革新博彩的經營方式,做好應對政策和措施,確保行業平穩轉營,但事實卻非如此!例如,政府在「兩法」明確要求廿二間「租賃賭場」(坊間慣稱:「衛星場」)(澳博十八家、銀娛三家、新濠一家),所有娛樂場必須設於承批人的物業當中,並規定將來娛樂場的管理公司只能收取固定的管理費,不能分成或收取佣金,且不能參與任何博彩業務運作及財務帳房等營運。
意即將來管理公司只能從事市場推廣、保安及清潔等服務,既然未來無盈利空間,現時因疫境已現虧損的「衛星場」,自然執包袱走人!再者,中介人在殺率2.8%下,法定可獲不超1.25%的佣金,為何殺率平均三成的中場「衛星場」,就不能容許有任何佣金?如有分成就等於擁有博彩經營權,中介人為何又可分佣?
筆者必須指出,根據現有「博彩法」及承批合同,「所有娛樂場必須設於承批人的物業」非新條文,且適用於已獲政府批准,由管理公司管理的非承批人擁有的娛樂場,法律和合同也明確,這些管理合同必須獲政府批准,並在合同到期時,這些非屬承批人的娛樂場業權同樣需要交回政府,故「衛星場」專營合同到期後業權要歸政府絕非新要求,這問題筆者很早前已公開表達立場,也完全同意政府的立場。但問題是政府為何長年任由無獲審批管理合同的「衛星場」繼續營運?這正是特首所講「衛星場」沒有法律基礎的原因!但為何不依法?不執法?政府至今未有任何回應,只是一直強調法案已提供三年過渡期無「一刀切」。
衛星場到期歸政府法律合同早已規定
合同到期後賭場業權歸屬當然是「衛星場」業界是否願意繼續經營的關鍵因素,但當局若能在制度上,確保到「衛星場」業者能夠有與賭收掛鈎的一定盈利空間,業權歸屬並非最關鍵,因為有關規定同樣適用於賭牌公司,只要繼續獲得賭牌,政府就會重新將賭場出租或出售給營運者繼續經營,舊葡京賭場就是一例。
但很遺憾,政府在「兩法」的一般性討論中,表面上雖然給予「衛星場」留有三年的過渡期,但堅持只能收取固定費用的要求,加上疫下令博彩業進入冰河期,在無前景下加上持續虧損,變相令「衛星場」越早退場蝕得越少,同時令大批從業員失業,由於政府至今「堅持」不公開「衛星場」涉及的員工數目,按業界之前向外宣稱,廿二間衛星場至少涉及五千賭枱前線人員及一萬其他職位人員。由於「衛星場」的賭枱前線人員意義上是由承批公司聘請,故在新賭牌競投前,相信這批人員職位仍可勉強保住,但由於六大博企本身賭枱前線人員均早已過剩,政府若不作強制要求或配套,「衛星場」、甚或六大博企的賭枱人員,很大機會在六大博企正式獲發新賭牌後被裁員,其影響勢必較現時數間貴賓廳倒閉產生的失業潮嚴重數倍,甚至會成為壓跨澳門經濟的最後一根稻草!
討論兩法衛星場員工數「堅持」零交待?
筆者作為代議事,有責任在議事殿堂就法案的政治、經濟、民生及其他影響,要求政府作出詳細交待,並與其進行辯論。必須指出,筆者對「衛星場」的去留,沒有特定的立場,但前提是政府立法時,必須向公眾交待清楚政策可能的影響,更應向社會坦誠交待現有「衛星場」及周邊產業的員工數目、賭收情況及有何善後應對。但令筆者遺憾的是,對本澳經濟、就業如此重要的法案討論,政府在「博彩法」的一般性討論及細則性討論,以及「業務法」的一般性討論中堅持「零交待」!
政府現時做法,不單管死「衛星場」,甚至不肯交待受影響的僱員人數,又未能交待如何保住員工飯碗!在經濟環境如此差,失業潮如此嚴峻的環境下,筆者如何能對一個毫無影響分析、毫無補救措施交待的法案投下贊成票?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訊報專欄:宇論滔滔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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