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匯報】2022.2.23就體育場地管理問題約見體育局進行會議
體育場地重新啟用及安裝飲水機
早前林宇滔提出書面質詢,指體育局轄下各個體育場地在疫情初期至今兩年多,已全面停用現有飲水機,新建成的體育場地更未見設有飲水機。體育局回覆,將會在短期內重新啟用及安裝飲水機。
預約場地時建議加入「同行人」
現時預約運動場地必須由租用者取場,當租用者臨時無法準時到場時,其他同行人也不能使用場地。我們建議在預約場地時建議加入「同行人」,可由其他已登記的人士取場。體育局表示未來會考慮先在申請籃球場、排球場等場地時加入「同行人」。
「運動易」用戶可用身份證取場
體育局規定租用者取場時必須攜帶「運動易」實體卡或電子卡,有市民表示曾因忘記攜帶「運動易」,嘗試用身份證核實身份卻被拒絕。建議為方便市民,應提供多種核實身份方式。體育局表示會考慮可行性。
連續租場時免重新入場
現時同一場地連續租用超過一小時,所有使用者需要在每小時結束後重新入場,體育局表示會持續改善系統設計問題。
另外,我們提出了要正視公共游泳池的私人游泳班的情況,因游泳是基本求生技能,政府及泳總又未能提供足夠學額,私教有其需求並一直存在,不應一刀切禁止,要平衡公共體育設施内的私教與公眾使用,以及蓮峰運動場的沙圈狗賽道可否有臨時整治措施,並開放讓市民使用等意見,體育局回覆暫時未有進一步計劃。
針對公共游泳池的私人游泳班問題,我們建議借鏡香港設立「公眾授泳區」,有效限制教授人數,使用人數上限等。更可將較多人使用的公共泳池劃分為「公眾授泳區」、「團體租用區」、「公眾循環泳區」、「公眾游泳區」等不同區域,不單可減少授泳人士與其他泳客的磨擦,亦提升不同需求泳客使用泳池的滿意度。
就以上問題我們將會持續收集社會意見,推動改善澳門體育場地及設施,讓使用者盡情享受運動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