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宜制訂明確時間表 實現一窗式一戶通服務

政府日前宣佈,由九月廿一日起,「一戶通」用戶可通過手機應用程式,將已持有的相關卡證綁定於「一戶通」電子卡包,電子卡證的效力等同實體卡證,客觀而言,過往市民需要攜帶多張卡出門,除了帶來不便,所衍生的遺失、補領問題也浪費時間和資源,推出電子卡包是「向前行了重要一步」。再者,相對於過去個別形式逐一增加的電子政務,今次「一戶通」將廿八張卡證一次電子化,算是一個「大躍進」,足見有關牽頭部門確實有與不同部門磋商落實推進電子政務的工作。
《電子政務法》生效所有政府手續已可網上辦理必須指出,自《電子政務法》及《電子政務施行細則》去年正式實施,明確網上身份認證的法定效力,基本上已為所有電子化政務掃除執行的障礙。,本澳任何的政府服務,理論上均可通過電子化或網上申請進行。以今次的電子卡包為例,再多的電子卡包納入「一戶通」,實際效益也不及將最重要常用的身份證、駕駛執照等電子化為大。當然,有意見擔心身份證或駕駛執照電子化會帶來個資或私隱的憂慮,但筆者認為,只要做好安全保障,電子化身份證或駕照是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更方便的選擇,而有憂慮的居民仍可選擇實體卡,相信問題不大。
筆者同意官員所指,部分證照因為受到法律及行政法規監管,如身份證及駕駛執照等,需要修訂法律法規才能進行,另外是否所有卡證均能線上辦理等,仍需與不同部門協調。但如果任何部門「自願」配合,要實現本澳全面化的電子政務,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正因如此,筆者更認為政府必須要做好頂層規劃,包括在特區政府第二個五年規劃中,明確政府證照全面電子化及網上申請的目標。
訂年限賦權問責實現政務全網上辦理政出多門、部門間的不協調、不配合,一直是推動一站式服務和電子政務的最大難關。原因之一是特區政府缺乏制訂清晰的時間表和目標,部門也因此沒有壓力把配合一站式服務和落實電子政務提到日常工作的日程表上。客觀而言,相對回歸頭二十年,自《電子政務法》去年生效,近期電子政務的進程明顯加快,但從目前政府能提供的電子政務內容,個別如「在生證明」能夠讓長者市民有真正方便感外,其他推出的電子政務都是以政府部門角度為推電子政務而電子政務的,故居民感知有限。
其實近年政府先後在北區、中區及離島設立市民服務中心,通過代辦或部門派員進駐,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行政服務,確實為市民社會提供不少方便。但如果細心留意,就會發現不同服務中心能提供的行政服務會有不同,且同一部門也不是所有服務均能在市民服務中心辦理,這充分折射部門並未全力配合一站式服務或電子政府的發展,這才是本澳推行全面化電子政務的最大和最關鍵障礙。
落實一窗式政府服務全網上化水到渠成熟識政府行政手續的人士都明白,只要不同部門願意配合制訂行政手續申請的清晰指引和作出授權,市民服務中心本可一窗式代辦所有部門的行政手續和申請。但目前市民服務中心不能提供所有部門的行政手續申請,不同市民服務中心提供的行政手續也有差異,且有些部門是派人進駐市民服務中心提供服務,有些部門則是委託市政署提供服務代辦,原因是各部門只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而非配合特區政府整體的電子政務發展。
上述這些問題一日不解決,本澳根本難以全面實行便民的一站式、甚至一窗式的服務,提升政府效率、便民便商!但若上述問題能夠得到特首及跨司協調正視、面對和處理,不單一站式服務和一窗式服務大有可為,全面化的電子政務的落實亦會水到渠成,離所有政府手續可全面通過「一戶通」作網上申請,就只有一步之遙!
為此,筆者認為,現階段政府有必要從頂層制訂所有部門必須遵從的一站式服務及電子政務發展時間表,自《電子政務法》生效後,本澳所有政府服務,理論上均可通過電子化或網上申請進行,故特區政府亦明確電子政府的具體目標要求,例如所有政府服務須在三年或五年內全部實現電子化網上申請,並向牽頭電子政府的公職局賦權問責,讓不同部門自行制訂時間表,按「先易後難」的原則,配合整體電子政務的時間表和目標,按序落實電子政務。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訊報專欄:宇論滔滔2021年9月24日】
http://www.sonpou.net/2409/Yu.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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